(圖/翻攝自台鐵官網)

〔本報綜合報導〕台鐵今年1月發生潮州車輛基地調車員遭夾致死事故,2月在台東海端站又有工程維修車撞擊工人釀2死1傷,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9日通過監委陳景峻、葉宜津、王麗珍、鴻義章提出的調查報告,糾正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並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確實檢討改進。

監委指出,台鐵1月18日發生潮州車輛基地調車員在車廂風擋間遭夾致死事故,相隔才1個多月,2月23日上午台鐵台東工務段池上道班辦理海端站道岔保修工作,未依規定向調度員提出申請,也未於施工前完整實施勤前教育、危險告知並設置工作鳴笛標,進行路線保修時又未指派專責瞭望員與列車監視聯絡員,導致8742次電車線維修車接近時,施工人員未能及時閃避,造成2死1重傷的嚴重工安事故,核有重大違失。

監委表示,台鐵局雖訂有路線維修工作相關規定,但對保修工作並無明確定義,且適用規章及表單散見在「行車實施要點」、「路線隔斷及路線封鎖須知」、「站外鐵路設施維修標準作業程序」及「安全衛生工作守則」,缺乏嚴謹及一致性規定,也沒有審視確認的機制,實際執行時又多便宜行事,無法確保工作人員安全。

監委指出,長年以來,現行保安裝置保修工作的人力安排全賴工作經驗判斷,沒有具體規範。這次台東工務段出勤人數只有5到6人,對照其他工務段多為7到8人,明顯不足,且台東工務段道班人員工作年資不及5年者達57%,年資15年以上者占比不到2成,台鐵遲未有效因應,任由東部地區工務人力斷層問題惡化。

此外,台鐵局對於維修車新進駕駛人員在正線行駛訓練的申請程序,至今也沒有明確規範,且綜合調度所之行車電報事涉運、工、機、電等單位需求,相關規章自82年修訂後迄無檢討修正,內容已不合時宜。台鐵未能嚴格督飭所屬落實自護、互護及監護之工安作為,無法保障現場作業人員人身安全,均有違失,依法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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