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民進黨前桃園五連霸市議員吳宗憲去年九合一選舉連任失利,後來又傳出競選期間透過樁腳買票,桃園地檢署掌握具體事證,全案3月底偵結,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

吳宗憲過去國民黨籍,在桃園觀音地區經營已久,在桃園市升格前曾擔任觀音鄉民代表,後來轉戰市議會,連任3屆縣議員,桃園市升格後又當選過2屆市議員;後來,他因為公開力挺蔡英文,被國民黨開除黨籍,2018年以民進黨籍競選連任成功,但去年挑戰再次三連霸失利,也被人檢舉賄選。

檢方調查,吳宗憲連任失利後,被檢舉在選舉過程中涉嫌透過里長候選人、樁腳,以每票1000到2000元向選民行賄買票,並有證人證稱去年11月參加掃街活動後,領了2100元,而助理指出,走路工費用每日1000元、半日500元,2100的金額也超過一般費用。

檢方於1月12日通知吳宗憲到案,他卻一度失聯,到了2月6日才到案。偵訊時,吳宗憲起先否認涉案,辯稱買票是助理、樁腳個人行為,與其無關,但檢調掌握他曾二度自己送錢到里長服務處,後來被羈押禁見,才改口承認,自白犯行。

檢方認定吳宗憲違反選罷法,但考量他犯後終能坦承,大致自白犯行,因此建請法官依法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