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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檢調偵辦營建署官員涉貪案,查出原營建署組長張之明涉收賄7567萬餘元,還拿廠商的81萬6000元賄款包養情婦,創下近年來公務員涉貪最高金額紀錄;台北地檢署28日依涉不違背職務行受賄等罪,起訴張之明、張騰龍、陳登來及張之明下屬詹加欣等4人。
檢方查出,時任營建署道路工程組長張之明涉嫌接受投標營建署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廠商陳登來賄賂,透過國民黨立委鄭天財國會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當「白手套」收賄,另接受廠商江俊昇、莊惟傑等人招待喝花酒及提供性服務共56次,收受不正利益;此外,張之明另指示江俊昇交付81萬6000元給他的情婦,總計張之明1人即收賄7567萬235元,創下近年來被起訴的涉貪公務員中,收賄金額最高的紀錄。
台北地檢署今年7月間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執行搜索22處,包含立法院張騰龍辦公室座位、營建署等多處住居所。檢察官複訊後聲押張騰龍、張之明獲准,詹加欣50萬元交保。營建署隨後將2人調離主管職務。
本案起訴範圍包括營建署前瞻計畫之「推動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市區道路BIM應用推廣案」、「市區道路碰撞構圖研究管理計畫」等3大項營建署採購案,預算總額達409億4000萬元,總計84件相關標案涉弊,範圍遍布中、南部各縣市,包括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南投縣、屏東縣,以及外島的澎湖縣;其中,與陳登來行賄有關的標案共73件,核定補助金額總計34億餘元。
檢方指出,此案最高層級的公務員為張之明,並無立委涉案。至於此案另牽涉「綠能弊案」,檢方仍持續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