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苡潔,是北京大學法學院的大三學生。在法院實習的最後一天,市高院安排我到東城區人民法院開展實踐活動,跟隨背包法官走進胡同斷案。帶領我的是馮曉光法官,他經常背著雙肩包裝著國徽走街串巷上門調解,把公平正義送到當事人的身邊,國家話劇院還曾以他為原型創作過話劇。

台生法官面對面:Q&A

Q:巡迴法庭開庭,為什麼您要背著國徽到現場去呢?

A:法院到現場來進行司法程式,需要有法律的儀式感。咱們雖然在現場辦案,但也是在走庭審的程式,法庭最基本的元素就是要有國徽,法官要穿法袍、敲法槌,有了這些佈置,現場會變得有莊嚴感和權威性,老百姓到這個環境中,就會不自覺地產生一種對法律的信任感和崇敬感。

Q:當下法院從立案、審判到送達等各項流程都已經非常便捷,為什麼我們還要到當事人的家中或者他們所在的社區去進行巡迴法庭?

A:咱們傳統中老百姓有一個心態,就是不願意去打官司,有一個“無訟”的理念,有的時候到了法庭上糾紛反而不像來法院之前容易去調解解決。因此,巡迴法庭能夠起到助力咱們基層調解的作用。讓法官到基層、在原發地調解,比如在咱們街道社區就能夠一錘定音,一站解紛,幫助老百姓放下心防,順利便捷解決糾紛。

此次實習經歷讓我具象地感受到司法為人民服務的核心思想,法院人始終秉持著讓每一個民眾在個案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理念,在法院人的身上,我看到了一個法律人應當具有的品質,負責任、高效率,主動奉獻,專業而有溫度。日後我將銘記在法院實習的所見所聞所感,勉勵自己在學習法律知識、從事法律工作的生涯中,做一個公正負責勤勤懇懇的法律人,將自己的熱血與汗水恒久地投注,在追求公平正義的道路上,為社會和公正司法事業作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