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雲林縣議長沈宗隆等人爆發議員集體涉賄案,雲林地院裁定沈宗隆及達德下游包商鍾慶郎各以200萬、100萬元交保,雲林地檢署不服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發回更裁,雲林地院16日凌晨裁定2人羈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偵辦綠能弊案發現,達德集團2020年間在雲林縣設立風機發電,但遭地方人士與部分議員反對,該集團欲尋求沈宗隆及縣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等人支持,協助達德集團向雲林縣政府取得相關公文,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交付逾新台幣2600萬元款項。

雲林地檢署9日傳喚相關人等,認為沈宗隆等6人有串供之虞,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雲林地院10日裁定,沈宗隆等5人以6萬元至2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僅潘正綱收押。檢方13日認為沈宗隆和鍾慶郎有串供、逃亡和滅證之虞提出抗告。

台南高分院發回更裁後,地方法院歷經8小時審理,最終於16日凌晨5時許,裁定沈宗隆、鍾慶郎羈押禁見,同時禁止接見通信、閱覽書報及觀看電視。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子榮表示,檢方在羈押庭上有提出新的事證,仍有多名共犯與證人的說法有所出入,佐證沈宗隆等兩人有串供之虞,且涉犯重罪,所以有羈押的必要性。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