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台北市區監理所前所長袁國治涉嫌插乾股投資體檢診所,圖利駕訓班業者,又收受停車場業者賄賂,圖利業者在雙北及桃園等地設置停車場,另收受汽車代驗廠賄賂,不法所得超過173萬餘元,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方法院22日一審宣判,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重判袁國治12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起訴指出,李姓、黃姓駕訓班業者有意在士林監理站附近從事駕訓班體驗診所,邀請袁國治插乾股,袁即協助診所成為委託代辦的私立體檢醫療院所,並發文要求聯合醫院陽明院區停止派駐士林監理站的健檢業務。因地利之便,診所獲利頗豐,袁國治因此收得共173萬元診所分紅及賄賂款。

檢調另查出,王姓租賃業者2019年間急需設置停車場,行賄袁國治10萬元,袁國治即加速辦理設置案,核准通過申辦案,此外,台北市濱江街汽車代驗業者邱照祥想取得國有土地承租權,透過「白手套」即監理所車輛管理科長陳國富,協助袁進行接洽,袁自己也成為驗車公司股東。

檢方檢方偵查後,將袁國治依貪汙罪起訴。另駕訓班三名業者,與驗車公司負責人邱照祥,則是因犯罪情節尚屬輕微且素行良好,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各需繳交90萬至40萬元不等至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