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與友人2021年5月前往玉山登山,因違法生火引發12天森林大火,燒毀80公頃國有林地畫面。(嘉義林管處提供)

〔本報綜合報導〕玉山國家公園2021年5月間發生森林大火,火勢延燒80公頃,檢警單位調查發現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帶領登山隊違法生火,釀森林大火,遭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懲戒法院日前開庭。喬建中在庭外對記者宣稱,他是假新聞的受害者。

監察院指出,喬建中於2021年5月15、16日帶團途經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時,任由隊員違法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煮晚餐,結果火勢未完全熄滅釀成森林大火,由於火勢太大,喬男一行人還曾搬移帳篷,眼看無法撲滅才報警,釀成延燒12天、近80公頃林地的重大森林火災。

此外,喬建中2020年10月3日曾在巒大事業區第206林班內露營生營火,遭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查獲,而喬建中臉書在2013年到2020年間,多次分享野炊生火照片,地點位於多加屯稜線西側、丹大溪、巒大溪、郡大溪等山林,

喬建中甚至貼文自豪生火「蒸鼎泰豐小籠包」、「用扁柏炭烤牛排」,監察院認定他「生火成性」,無視森林保護,這次引發玉山大火,除了涉犯「森林法」刑事責任,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誠實謹慎義務,嚴重影響政府信譽,有懲戒必要,因此去年將他彈劾。

南投地檢署偵辦後,認為事發後喬建中辯稱在營地踢翻瓦斯爐火,毫無悔意,依法將喬建中及同行人員共5人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林務局也表示將求償新台幣2億2859萬餘元。喬建中庭訊後對媒體抱怨:「有人說我掩蓋事實,但生火是行政責任、失火是刑事責任,我沒理由用自己的刑事責任去掩蓋別人的行政責任,毫無道理。」

喬建中聲稱:「我是假新聞的受害者,有些關鍵報導是嚴重誤導刑事案件偵查方向,當時沒有任何記者上山去看現場狀況,也沒有深入了解,訊息都是從哪裡來的?」在場記者追問他哪些相關報導是假新聞,但他沒有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