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2022 年 10 月

【話山論見】行政院通過司法院函送的兩法 旨在強化營業秘密訴訟保護制度

■ 映丞 行政院會9月29日通過司法院函送的修正「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將違反秘密保持命令罪,改採非告訴乃論,並提高刑責,且在境外犯罪也適用。該兩項修法由政務委員羅秉成完成跨部會審查,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修法通過,將由行政院與司法院會銜函請立法院審議。這次修法包括外洩受命令保護、屬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者,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違反秘密保持命令罪的現行規定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而且採告訴乃論。這次修法則改採非告訴乃論,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罰金大幅提高10倍。同時明定於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觸犯前兩項罪者,不問犯罪地的法律有無處罰規定,也適用前述規定。這次修法是為了回應外界對於「保障護國群山安穩經營環境」的期待,強化並落實營業秘密訴訟保護制度,將營業秘密案件改由智商法院專業審判。未來營業秘密罪的「第一審民事事件」明定專屬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管轄,而侵害營業秘密罪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含附帶民事訴訟),則從原本的地方法院,改由智商法院第一審智慧財產法庭審理。另配合今年6月8日公佈的國家安全法修正,也將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刑事案件,由第二審智慧財產法庭審理,落實專業及妥速審結的成效。

高端接種者赴日即起可補打他牌疫苗 網酸:有打等於沒打

〔本報綜合報導〕日本11日開放接種國際認證疫苗旅客入境自由行,但國產的高端疫苗卻遲遲不在適用範圍。指揮中心19日下午公布,今天起曾接種高端疫苗有出國需求的民眾,可補打接種1至3劑其他經專案核准輸入的疫苗。網友紛紛表示,「民進黨自證高端是無效疫苗」、「補打高端以外的其他疫苗是要證明高端很糟糕嗎?」。由於高端疫苗尚未被日方認證,目前打高端民眾欲赴日本得自費3500元做PCR,引發爭議。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19日表示,即日起,提供已接種高端疫苗且有出國需求的民眾,可接種台灣核准專案輸入的COVID-19疫苗。接種條件為接種高端疫苗須出國民眾,可依欲入境國家查驗需求,包含登機或入境限制、豁免檢疫或隔離措施或取代檢驗陰性證明等,於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電子機票或就學或工作證明等後,接種1至3劑台灣核准專案輸入COVID-19疫苗。接種劑次與間隔部分,接種高端疫苗以外廠牌第1至2劑視為基礎劑,須與前一劑間隔4週(28天)以上;高端疫苗以外廠牌的第3劑視為追加劑,須與前一劑間隔至少12週(84天)。對於指揮中心祭出打高端民眾赴日解方,許多網友批評大酸,「總共加起來打六劑,全世界絕無僅有」、「前面打三劑高端都是誤會一場?」、「所以高端戰士要省3500還要等3個月」、「是重打不是補打,高端有打等於沒打」、「為符合而打,視百姓生命不顧,這還有醫德嗎?專業在哪呢?可笑」。

高端保護力報告10月底前需補件 否則將廢止EUA

〔本報綜合報導〕高端疫苗已於7月繳交保護效益報告,由於資料仍須補件,衛福部食藥署要求10月底前完成,才能開會審議;衛福部長薛瑞元19日在立法院表示,高端若未在10月底交出保護力報告,將廢止其EUA。高端疫苗於2021年7月19日取得國內緊急使用授權(EUA),同時衛福部食藥署要求高端於1年內檢送國內外疫苗保護效益報告;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表示,高端公司已於今年7月依限繳交國內外疫苗保護效益報告予食藥署,因食藥署要求高端補充相關資料,補件期限為10月底前,待收到補件後進行審核作業,完成審議後將提出相關報告對外說明。王必勝提到,考量到採購疫苗涉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須遵守商業合約規定,衛福部已承諾合約保密期限過後就可公開,審計部尊重衛福部。保密期限是疫苗採購合約內容屬商業上承諾的應保密事項,與各廠商契約的應保密期間長短不同,契約保密年限屆滿後便可對外公布合約內容。至於疫苗採購公文保存年限,王必勝再次解釋,是考量採購公文重大性,將公文「保存年限」最長者訂為30年,未滿30年不得銷毀,並非解密年限。其中公文應以「密件」為之,是指公文處理、傳送過程應採取的保護措施。

涉內線交易 生華科前總經理百萬交保並境管

〔本報綜合報導〕國內上櫃知名生物科技公司「生華生物科技」前總經理宋台生去年退休前遭檢舉涉及內線交易,擬制性獲利數千萬元,違反《證券交易法》。北檢18日指揮調查局兵分5路搜索,並約談宋男等5人,訊後諭令宋男新台幣100萬元交保。生華生物科技去年11月間發布重大訊息,指該公司總經理宋台生將於今年元旦退休,由於宋男退休的消息公布前1個月,該公司才宣布新冠新藥二期臨床數據良好,將拚第三期臨床及加速國際授權合作,之後即通過宋台生的退休案,以致股價出現波動。檢調獲報,生華科的股價在宋退休的消息曝光後,出現兩根跌停,宋疑在退休消息的重訊發布前,賣股避損,涉嫌內線交易。台北地檢署18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5路搜索,並約談宋男等5人到案。檢察官複訊後,晚間諭令宋男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北市府關水門流程惹議 黃珊珊:若時間差不合理應補償

(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我是士林人&我是北投人(士林區、北投區、大同區)」) 〔本報綜合報導〕尼莎颱風造成北台灣大雨致災,台北市16日發生民眾受困堤外及車輛被淹,市府關水門流程惹議。前台北市副市長、無黨籍市長參選人黃珊珊19日表示,若市府通知民眾時間差不合理,應有補償措施,市府已在釐清責任。台北市水門關閉有套俗稱「632」SOP,6意指關閉前6小時須先通知車主,3是指關閉作業時間3小時,2則是全數關閉前2小時須展開拖吊,但16日晚間台北市百齡橋下淹大水,一片汪洋中上百輛汽車想移都移不了,議員質疑SOP根本沒做到。儘管市長柯文哲強調,水利處通報都照程序來,但就有民眾收到北市府的官方帳號,通知4點要開始關閉水門,訊息卻是4點41分才發出,質疑通報SOP在哪裡?一名受困堤外後脫困的民眾表示,他沒接到任何訊息,發現水門已關上;當地里長也說,完全沒收到通知。市議員許淑華表示,16日下午3時6分市府強化三級警戒,3時18分就接獲民眾反映河堤水位快速上漲,當時仍有許多車輛停在堤外,民眾卻沒接獲水門關閉通知,後來是里長通知里民移車,下午4點時關閉全部水門,市府應變遲緩,百齡橋淹水情況嚴重不是沒道理,市府難道不用負責?市議員簡舒培則說,16日發生豪雨,其實北市府官員都消失,像市政顧問兼發言人陳智菡及副發言人魏文元在災情最嚴重時刻,不在台北卻在外縣市,難怪北市府新聞發布完全失能,無法第一時間掌握災害狀況和及時發布新聞通知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