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特別報導
(圖/軍聞社提供)

役期是否延長議題,近來引發各界熱議,國防部長邱國正23日上午在立法院備詢時證實,國防部已編成專案小組研議,但依法公告後要1年才會實施,而此事他不打算透過「修法」來達成。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則說,依法那就只有恢復1年義務役,或維持4個月軍事訓練役。

依《兵役法》第16條規定:「常備兵役之區分如下,現役:以徵兵及齡男子,經徵兵檢查合格於除役前,徵集入營服之,為期一年,期滿退伍。軍事訓練:經徵兵檢查合格男子於除役前,徵集入營接受四個月以內軍事訓練,期滿結訓。後備役:以現役期滿退伍或軍事訓練結訓者服之,至除役時止。」

邱國正23日列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針對役期是否延長表示,評估有很多因素要考量,一定要以敵情考量,防衛作戰需要以兵力考量,不會因為要把這些人抓進來,「志願役就停了」,這畢竟是累積多年的經驗,是專長專業培育出最好的人才,絕對不會浪費掉。

羅致政提醒邱國正,軍事訓練役若要延長,恐怕需要修法,因為法定軍事訓練役就是4個月,要延長就要修法。

但邱國正回應,不準備修法,因為過程太冗長。羅致政說,不修法只有兩個選擇,軍事訓練役維持4個月,或是回復義務役役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