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補助費新台幣518萬,台灣嘉義地方檢察署11日偵查終結,認為戴寧犯後態度惡劣、始終未見悔意,還推諉稱是其父親(已歿)所為,建請法院從重量處24年徒刑。

嘉檢指出,戴寧擔任嘉義市議員長達12年,明知公費助理補助費(含年終獎金即春節慰問金)非議員薪資一部分,也不是對議員的實質補貼,應核實全額支付公費助理,戴寧卻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自101年6月起到111年2月間止,以陳姓男子等4人名義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使嘉義市議會承辦人按月將4人薪資及年終工作獎金匯入4人帳戶。

檢方調查,陳姓男子等4人帳戶資料或由戴寧管理,或由這些人領出帳戶內金額後交由戴寧,供戴寧私人使用,共詐得518萬7774元。

檢方以戴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罪嫌,提起公訴,全案移審嘉義地方法院,由法院裁定是否續押;另將戴寧郭姓前夫、協助找人頭的溫姓女子和擔任人頭的陳姓男子等4人緩起訴處分。

檢方表示,戴寧身為民意代表,肩負選民對市政的付託,卻利用職務之便詐領款項,經查獲後猶矯飾卸詞,不僅矢口否認犯行,還將聘用助理事宜推諉稱是其父親(已歿)所為,犯後態度惡劣、始終未見悔意,建請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