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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國內產險龍頭富邦產拒絕承保防疫險重複投保件引發爭議,富邦產17日公告,對於「已完成承保簽發保單者」和「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保費者」,保險契約即為成立,公司定會依保險契約執行保障與賠付。
COVID-19疫情延燒,防疫保單理賠潮來襲,金管會17日公布防疫保單最新銷售概況,今年截至5月16日止,防疫保單理賠件數已近5萬件大關,理賠總額達新台幣18.03億元,近7天出險金額暴增7.22億元,平均一天理賠1.03億元。
隨著產險業理賠壓力遽增,近日就有民眾陸續收到富邦產婉拒重複投保通知,引起富邦產官網湧入大量抱怨留言,質疑業者誠信,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更在臉書抨擊「金管會遇到富邦就轉彎」。對此,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強調,「金管會不可能也不會對某家公司轉彎」。
金管會表示,保險公司基於風險控管本就可進行核保評估,但若已核保,保險公司就要依約理賠,不適用複保險條款;針對富邦產拒絕承保重複投保件,屬於富邦產核保政策,公司有責任和義務出面就相關政策對外溝通。金管會並列舉金管會近年對富邦金裁罰不手軟紀錄,包括近2年罰富邦金和子公司就達18件,總計開罰了新台幣3134萬元。
富邦產險則發聲明指出,隨疫情確診案例大幅攀升,大量投保需求已超出公司可承受風險胃納範圍,考量被保險人如已持有富邦產或其他保險公司有效防疫險保單,基於公司能承受的風險額度有限,將僅剩額度保留給尚無相關保障的民眾,自5月14日起,對於核保審查中的被保險人,若已持有富邦產或其他保險公司有效防疫險保單者,將發送婉拒承保通知。
同時,富邦產險強調,對於富邦產已完成承保簽發保單者,及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保費者,保險契約即為成立,公司定會依保險契約執行保障與賠付,保戶既有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