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台灣 面向大陸 放眼世界
〔本報綜合報導〕立法院去年11月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經總統蔡英文於同年12月1日簽署後,將於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違反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內政部報告,跟蹤騷擾行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攜帶凶器犯之,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違反保護令罪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內政部指出,已透過跨部會合作,推動子法研訂、系統建置、警力增補、教育訓練及對外宣導等,相關執法措施已準備就緒,後續將嚴陣以待,力求降低被害風險,確保案件不漏接。
跟騷法施行後將是另一個挑戰的開始,為強化員警執法知能,內政部說,警政署已針對婦幼保護鐵三角「家防官、偵查佐、基層員警」進行教育訓練及人才培訓,另也透過蒐集相關實務案例,讓員警熟悉跟騷法操作程序;除教育訓練外,內政部說,同時也透過多元管道,持續向民眾宣導,避免觸法。
跟騷法明定跟蹤騷擾有8種樣態,包括盯哨、要求約會、網路騷擾、寄送文字影像或其他物品、冒用個資訂購貨物等都納入規範,且行為須與性或性別有關,足以影響受害者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