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台鐵太魯閣號去年出軌釀成49死、213傷悲劇,事發後一名朱姓土木技師受邀上電視節目評論,質疑工程有弊端,卻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記警告處分;朱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院認工程會有阻自由言論之虞,判朱勝訴,撤銷處分。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朱男當時以土木技師身分擔任電視新聞節目與談來賓,主持人引用新聞事件發問,朱因應提問回答「這個錨釘不對啊,大概就是所有公共工程裡面,最容易作弊的」、「監工一定有到,但是他沒有全程在那邊,那就是牽扯到作弊的一個方法」等言論。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認為,朱男非實際經歷或依相關事證資料所作專業判斷,也未進行查證,不符合土木技師倫理規範第6條土木技師應謹言慎行之要求,且引發社會大眾對公共工程品質及相關從業人員誤解,情節重大,作成警告處分。

朱男不服,強調自己基於專業和土木技師身分,有義務提升公共與民間工程品質的社會責任,因此就自己執業經驗陳述案發地點的地錨工程情形,屬於促進公共安全品質並滿足社會大眾理解地錨工程品質的適當評論,未違反土木技師倫理規範。

台北地院日前判決指出,太魯閣號出軌案造成嚴重死傷,深受民眾關切,朱男言論可促使主管機關改進公共工程可能發生弊端,而工程會未逐一檢視其他公共工程是否有朱男所述弊端情形以檢討改進,反而認為朱男沒能謹言慎行,甚至有箝制朱男言論自由之虞,可能造成寒蟬效應,因此判朱男勝訴,撤銷警告處分。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