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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少子化衝擊學校退場,私校教師首當其衝,監察院14日表示,教育部長期漠視私校教師基本工作權益,已構成人權侵害,也不符國際公約精神,且教育部無積極因應策略,核有怠失,監察院通過糾正教育部。

監委賴鼎銘、王美玉透過新聞稿指出,私校因為台灣高教普及化及少子女化趨勢,處於存亡關頭,110學年全國新生註冊率低於6成者有7所,全國註冊率介於6、7成的學校也有20所,顯見招生情形極不理想。部分學校就算沒有聘足編制教師人數,仍以減班或減招為由,逕行資遣教師降低薪資支出,甚至有大量解僱教師現象。

此外,監委表示,近3年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非退休的離職情形,資遣案達166件、離職案更達1595件;教育部雖在民國109年起推動鼓勵私立學校加發教職員資遣慰助金推動原則,但不具強制性,111年僅7校申請,成效不彰也非根本之道。

監委認為,實務上有關教師教學無關工作的定義及範圍不明,部分私立大專校院以教師聘約能否存續,半強迫教師兼任行政,甚以招生成效綁定考績,卻未核實給付行政職務加給,也未按比例核減授課鐘點數,爭議層出不窮,調查過程就發現有私校教師因此與學校興訟不斷。教師面臨工作環境不友善,工作權不保的人權困境,嚴重影響教育品質,教育部至今未清查處理,態度消極,顯有怠失,監察院通過糾正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