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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北巿前松山警分局小隊長蔡崇文與吸金集團業者共同吸金,獲利新台幣7000萬元,日前遭監察院通過彈劾。懲戒法院考量蔡男在刑案偵審中坦承犯行,並取得被害人原諒,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可上訴。
蔡崇文涉嫌自2009年至2016年間,借款3100多萬元給吸金集團的徐姓業者,自徐姓業者處獲取以2或3個月為期,月息2分的特殊超額利息,共獲利約7000萬餘元。蔡男還介紹其他員警與吸金集團業者認識,讓多名員警也將錢投資業者,共同獲得超額利息。
新北地檢署2016年偵結將蔡男等人起訴,監察院也將蔡男移送懲戒。監委指出,蔡崇文身為員警與不法集團掛勾,還擔任幹部介紹其他員警投資,等於是始作俑者,監察院通過彈劾。
懲戒法院指出,蔡崇文已退休,考量他行為時擔任偵查隊小隊長(警務人員),卻未能謹言慎行,竟危害金融市場秩序的安定與被害人權益,影響公眾對公務員能否謹慎任事產生高度疑慮,已嚴重損害機關及政府信譽,考量蔡男坦承犯行,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