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台灣 面向大陸 放眼世界
〔本報綜合報導〕台東縣某安置機構林姓主任曾獲台東縣政府「特殊貢獻」的績優社工表揚及金舵獎,卻被爆出涉嫌猥褻一名收容少年,案經台東地檢署偵結起訴,14日判決林姓主任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分別於2020年4月4日至4月16日間某日晚上及2020年4月17日至5月中旬間某日晚上,邀約一名機構受安置收容少年小華(化名)喝酒,未料酒後林竟對小華伸出狼爪,強制猥褻行為2次得逞,小華告知其伯父後,事情因而傳開。
林男知道事情將東窗事發,脅迫小華簽下切結書並不得再向任何人提起,遭小華拒絕後,竟出言恐嚇「你信不信我拿刀子會把你的臉砍下去」等語,並朝小華丟擲電風扇,還徒手毆打及緊勒小華脖子,造成小華下顎及脖子有明顯擦挫傷。
判決書表示,被告犯後多有對安置機構職員下達指示,不當影響被害人的陳述與案件調查,且與相識的司法人員不當往來,刺探案件偵查情形;林男雖一度認罪,卻因被害人不願原諒而再度否認犯罪,堪認林男並無真摯悔悟之心。
經士林地方法院裁定林姓被告對安置在機構的男園生,犯下2起強制猥褻,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9月和2年5月;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1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林男犯案後,爆發台東地院調查保護官向林男洩露個資,還發生檢方當庭詢問林男「跟法官約砲嗎」的案外案,除洪姓保護官及「約砲案」男法官,檢方還查出另有其他縣市法官,與林男有密切訊息互動的不當接觸,疑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移司法院轉各法院自律委員會調查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