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台灣 面向大陸 放眼世界
〔本報綜合報導〕華視新聞台今年4月起發生多次播出新聞疏失案,監察院表示,經調查確認無外力介入,也查無刑事不法等情事,文化部宜督促公視基金會加強監督;針對華視定位不明問題原地踏步,通過糾正文化部。
查案監委指出,華視新聞台在今年4月20日到5月13日播出新聞時,共出現7次錯誤,包括插播式字幕播出戰爭及防災、天然災害及極端氣候資訊、將行政院長職銜誤植為總統、美國職棒誤植隊徽、誤植上海確診人數、將總統姓名誤植為蔡EE、將「前」副總統誤植為「美」副總統。
監委表示,經國安局發交調查局查證後未發現有外力介入情形,另台北地檢署查無刑事不法,予以簽結;又第1次錯誤播出新北市有戰爭或天災之快訊文字,亦經新北市政府證實確屬其商請華視預錄演習情境腳本,既屬相關工作人員未遵守SOP所致生之疏失,華視共懲處22位人員,文化部宜督促公視基金會對其關係法人華視加強監督,避免再有類似錯誤。
監委指出,對於華視定位不明問題原地踏步,提案糾正文化部。華視於2006年間雖已成為公廣集團之一員,惟迄今其定位仍處於「不公不民」狀態,監察院2014年度「公廣集團經營成效及問題之探討」專案調查研究報告即已指出華視定位不明及發展不利等問題,請文化部對華視之定位審慎評估加以界定及儘速排除發展障礙。
然而,監委指出,事隔8年竟仍原地踏步,問題依舊,對於華視的定位及發展上面臨問題,例如資產活化、經費補助等,宜積極尋求共識,並在法制上加以解決。
監委表示,通傳會已依法裁罰華視或要求檢討改進,後續應檢視華視新聞是否落實內控機制與編審SOP,並列為評鑑及換照之審查事項;華視工會是華視經營上需面對之問題,華視要淘汰不適任員工也不容易,藉由這次華視新聞接連出錯契機,將歷次錯誤關鍵列出明訂於規則中,依規則明賞罰並落實淘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