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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明德外役監林姓受刑人脫逃後殺害台南市2名警員,監察院發現矯正署所屬明德外役監獄、台南監獄、台南地方檢察署、內政部警政署、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執行相關重要業務均有缺失,14日提案糾正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將相關違失事證移送檢察機關偵辦,並要求相關單位確實檢討改進。
明德外役監獄受刑人林信吾探親逾期未歸,8月22日襲殺台南市警員凃明誠、曹瑞傑,8月23日凌晨才遭警方逮捕。監委林國明、蔡崇義針對台南殺警案立案調查,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4日通過糾正案。
林國明、蔡崇義透過新聞稿指出,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今天通過兩人所提調查報告。調閱林信吾母親及案關人員的通聯紀錄發現,林信吾逾假未歸當天,明德外役監旋即聯繫並通報台南地檢署。
查案監委表示,但台南地檢署接獲傳真後,由書記官持無法令授權依據的執行檢察官日期章,越權代行檢察官職權,未層報或請檢察官親自決定,違反刑罰執行手冊規定,也未主動向明德外役監確認訪查實況,直到員警遭殺害事發時,時隔7日仍未發布通緝,衍生憾事。
監委指出,這引發社會各界譁然,並質疑發布通緝時機失當,影響查緝時效,戕害檢察機關形象,長期違反規定,案發後才將檢察官授權章全部收回;據台南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說明,全國地方檢察署執行科都有這種運作模式,法務部督導執行業務檢查不周,核有違失。
調查發現,林信吾連犯4件強盜、竊盜案件,獲遴選入外役監時殘刑還有6年5個月又10天,殘刑過長、脫逃風險因子偏高;矯正署、台南監獄等機關遴選評估時未盡確實,難符社會通念。
監委表示,111年8月15日林信吾逾假未歸後,明德外役監未通知脫逃受刑人住居所警察機關;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監、警監控機制未落實貫徹,相關協尋機制未盡周全,導致2名員警遭殺害,相關主管、監督機關核有重大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