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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發生46死43傷火災,一審判處嫌犯黃格格無期徒刑;而相關行政單位則查無不法,檢方也予以簽結。監察院9日指出,高雄市政府放任該大樓違規停放大量機車、未能察見其防火區劃破壞、未積極輔導成立管委會,且消防安全檢查消極被動、流於形式,內政部亦疏於督導,通過監委提案糾正高雄市政府及內政部。
監委指出,城中城大樓歇業商場違規停放大量機車,高雄市政府長期忽略公共安全危害風險,也未能掌握並要求所有權人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致使沒有察見防火門缺損及防火區劃破壞情形。
監委說,高市府也未積極輔導及追蹤城中城成立管理委員會,導致城中城不曾依法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且因未曾依法裁罰區分所有權人,僅張貼檢查通知單、開立行政指導單等,消防安檢消極被動、流於形式,確實有怠失。
高市府在城中城大火後,專案清查全市老舊複合用途式大樓以及停歇業或閒置荒廢場所,同時透過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重建與安置居民。但監委說,此案凸顯類似大樓多因產權更迭、所有權人及使用人眾多導致管理不易,且大多有違規使用情事。這讓公權力難以確實執行清查、列管、裁罰與改善,高市府於制度面與執行面也都欠缺風險意識,需要徹底檢討。
對此,高市府表示,工務局已加強進行精進作為包含對於老舊大樓逃生避難設施阻礙強制排除、訂定修繕防火門補助計畫等,消防局也針對老舊大樓三大補助措施等,將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內容,持續改善精進相關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