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資料室
美國國會近日公佈2023財年年度撥款法案協商結果,其中對台最多20億美元的無償軍援並未列入,而是改向台灣提供相同金額的軍事貸款,但台灣必須在12年內清償。網路上則稱是「美國無償軍援跳票」還稱「台灣不得不接受貸款」。事實查證網站《MyGoPen》24日解釋,援助與融資為不同項目,「新聞標題易造成誤解」。
《MyGoPen》指出,網傳的「美無償軍援竟跳票貸款台灣必須12年內償還」的新聞訊息,是美國2023年度《國防授權法案》中對台灣通過了軍事贈款和貸款兩個獨立項目,而美國法規制度規定,授權法案不代表直接援助,而是還需要通過撥款法案才能讓款項到位。故後續《綜合撥款法案》僅通過貸款一項並非罕見的狀況,並非無償軍援改成貸款或取消;此外,台灣可以自行評估是否要向美國貸款,不是美國通過相關法案台灣就必須接受。
《MyGoPen》查核記者指出,《國防授權法案》中與和台灣有關的是「台灣增強韌性法案」(Taiwan Enhanced Resilience Act),內容是授權美國國務院可以透過「外國軍事融資」計畫,在2023年至2027年提供台灣總額最高不超過20億美元的「直接貸款」還款期限為12年。此外,法案也授權國務院可以在2023至2027年提供國防部每年最高20億美元的「無償貸款」。
《MyGoPen》指出,網傳新聞報導的「無償軍援」和「貸款」,是指「外國軍事融資計畫」,該計畫可以透過贈款(無須償還)或直接貸款的方式,把資金提供給合作夥伴。
在《國防授權法案》中,美國對台灣的軍事援助,贈款和貸款這兩項目前都通過了授權;所以並不是「無償軍援」變成「貸款」,這兩項本來就都有。但儘管通過授權法案,仍需要待撥款法案通過,而這取決於美國政府的資金預算安排。近日公佈的《綜合撥款法案》則僅列入《國防授權法案》通過的軍事貸款,贈款未納入撥款項目中。
《MyGoPen》也提到,「台灣不得不接受貸款」的說法也有錯誤,雖授權法案有規定軍援額度,實際撥款還需看撥款委員會的決定,如果撥款委員會沒有批准足額援助,「台灣有需要時,可以用貸款額度補足。但如果台灣政府評估認為沒有需要,當然也可以不貸」。
《MyGoPen》強調,美國國會通過授權法案並非能直接得到援助,還需有撥款法案才能讓款項到位,並非是「跳票」,相關描述易造成誤解。而美國的「外國軍事融資」(Foreign Military Financing,FMF)有兩種,一是「無償贈款」(grant),二是「直接貸款」(direct loan);《國防授權法案》中,對台灣皆通過了這兩項。而在貸款方面,台灣可以自行評估是否要像美國貸款,並非「不得不接受」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