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台灣 面向大陸 放眼世界
〔本報綜合報導〕士檢偵結台灣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起訴29名被告,包括主嫌傅榆藺、陳樺韋等27名在押被告移請士院審理。3名法官分頭訊問後陸續諭知,傅榆藺等27名被告全數羈押。這起詐騙案被害人多達307人,包含因求職被騙遭拘禁者61人,及誤信假投資等詐騙手法而匯款者246人,詐騙金額高達3億9667萬7969元。
全案起於有民眾的家屬因求職詐騙遭拘禁於新北市淡水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獲報循線查獲淡水據點,再由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循線查獲桃園據點;士林地檢署27日宣布全案偵結,依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起訴傅女等29人。
士檢指出,主嫌傅榆藺、陳樺韋等人組織「車隊」,透過「車商」刊登以數萬元代價承租金融帳戶的訊息,又為減少人頭帳戶提供者(俗稱車主)侵吞贓款等風險,自9月起先後於桃園市中壢區、新北市淡水區租屋,作為拘禁據點「強控」被害人。
傅榆藺等人在桃園、淡水各拘禁35人、26人,負責監禁被害人的「控員」動輒以鎮暴槍、電擊棒、棍棒或拳腳暴力對待,並不時在食物中摻入毒品,藉以囚禁、凌虐被害人,造成3人死亡,又任意遺棄被害人屍體。
檢察官認為,傅榆藺等人泯滅人性,針對犯罪組織核心傅榆藺、陳樺韋求處無期徒刑,其餘被告則求處20年至30年不等徒刑或從重量刑及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