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台灣行人安全受到關注,交通部也預告修法,汽機車行經行穿線不讓行人,罰鍰金額一律提高到3600元,但不少民眾對罰鍰效果存疑,直指「道路設計就爛了,提高罰金有用嗎?」、「罰再高也沒用,又不開罰單,違規停車都合法化了」。

近期頻傳行人過行穿線遭車輛撞擊致傷亡事故,台灣行人交通事故死傷,每年約有1萬5000人上下,事發在路口,比例就佔一半,讓CNN形容台灣交通有如「行人地獄」,瑞士外交部官網上對台灣旅遊的評價,也提及「一不小心走在斑馬線上都會身亡。」

對此,交通部1月31日預告修正相關規定,加重汽、機車駕駛人不讓行人等處罰,大、小型車行經斑馬線等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通過一律罰新台幣3600元;法規修正預告期1個月,公告期滿後實施。

根據目前規定,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機車罰鍰為1200元到1500元、小型車2000元到2600元、大型車2800元到3600元,但小型車及大型車罰鍰將一律提高到3600元單一金額。

汽車未停讓行人提高裁罰,最快今年第二季就會實施,但有民眾認為,基礎道路建設沒做好,只提高罰款無濟於事,更指「那違規要如何取締?」、「被舉發機率為零的話,罰再多期望值都是零」、「道路設計才是根本問題」、「交通設計不良,人行道比例誇張低才是重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