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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假地政士金德儀利用人頭進行不動產假交易,向4家銀行詐貸2億元,被判刑3年8個月定讞;台北地檢署查出銀行疑有內鬼涉配合放款,21日兵分11路搜索約談,檢方複訊後依《銀行法》等罪嫌將9名銀行員分別交保5到20萬元、1人諭令限制住居。
檢調調查,金德儀涉向不知情的代書借牌,另找人頭充當不動產交易的買賣雙方,2011年至2016年間,至少灌水十多戶交易案金額;金女等同夥向銀行貸得超過成交價的兩倍額度後,只在前兩年繳息不還本的寬限期繳錢,之後就拖欠款項,讓銀行低價法拍擔保房產抵債。
檢調查出,至少11戶擔保品分布在台北市大安、南港等精華地段、新北市新店、淡水、桃園市等處,每戶市價約1千多至2千多萬元,成交價平均被灌水兩倍以上,共詐貸2億多元。
其實金德儀不只一次犯下類似案件,她之前也曾用假資料協助購屋者提高貸款成數,近年與同夥曾多次因詐貸案件被台北、士林等地檢署約談並起訴,金女均認罪,去年7月,金女所涉部分詐貸案判刑3年8月確定。
檢調懷疑,金德儀可以順利申貸成功應有內鬼協助,經追查發現,彰化銀行、華南銀行等4家銀行9名職員,疑似收取回扣涉嫌放水核貸。檢調21日發動搜索約談包括當時的彰銀襄理韓俊傑在內,4銀行共9職員到案,全案依違反《銀行法》背信等罪嫌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