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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台東某兒少安置機構林姓主任涉猥褻收容少年,監察院調查發現,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出具認知有誤且對林嫌有利之法官意見書,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因姜的告知而知悉林嫌涉案後與對方接觸,提供林嫌法律諮詢。監察院彈劾2人,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姜、侯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可上訴。
這起案件是因少年在2019年至2020年在安置期間遭林男強制猥褻、性騷擾及傷害恐嚇,少年告知伯父及社工後,被林男知悉,林逼迫少年寫澄清書,少年不從遂遭林嫌毆打,期間雖大喊救命,竟無人理會,少年伯父將此情告知保護官,保護官告知姜麗香案情。
姜麗香獲報後,透過侯弘偉聯繫當時的洪姓主任調查保護官,請洪女協助訪視。洪女訪視後不相信少年說詞,但其他2名保護官訪視少年後製作輔導紀錄陳送姜麗香,並告知少男身上有傷。姜麗香並未公平審酌所取得的資訊,仍擬具決行意見及法官意見書,表示個人不贊成通報。
監察院表示,侯弘偉知悉此案後,陸續與林嫌傳遞訊息,或予以寬慰,或附和林嫌委任律師的意見,直接觸及刑案的事實核心攻防,形同提供法律諮詢,甚至把保護官通報的內容概要告知林嫌,已被檢察官以洩密罪簽分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