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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台中捷運豐樂站上週遭到興富發建設進行工程中的吊臂掉落砸中軌道,後續捷運列車竟照常啟動撞上吊臂,造成1死10傷。事發工地的塔式起重機(塔吊)旋轉範圍在捷運上方,遭質疑不符限建規範。台中市政府表示,規範無明定高空吊臂旋轉範圍,由職安署審定核准,交通局未審相關計畫。
前立委陳柏惟指出,「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規定,捷運路線往外加6公尺,屬於「禁建範圍」,禁止一切工程。往外加50公尺,屬於「限建範圍」,施工需事先審核、途中監測,以免影響捷運系統安全。
陳柏惟指出,事發的建案基地邊緣,大約離捷運高架橋15公尺,屬於「限建範圍」,在2018年台中市長盧秀燕任內許可變更建照,2019年開工。意外當天,市府都發局和公捷處就宣稱,此案申請建造執照有送交通局審查通過,未違反禁限建規定,此次塔吊掉落,未觸及禁限建相關規定。
他表示,根據限建辦法規定,施工計畫不只要建築圖面,還必須包含施工用的「機具」,但他研究圖面後發現,建案裝設的是塔式起重機,吊臂大約有40米長,起重機旋轉時延伸範圍,不只會碰到捷運禁建線,還會碰到捷運軌道正上方。如果依照高雄捷運局的審查標準,這案起重機安裝的位置和種類,很難通過禁限建規範。
對此,交通局表示,根據限建辦法,捷運禁限建偵測內容主要在偵測建築物開挖階段,對捷運墩柱基礎擾動及影響程度,相關審查一切依中央法規辦理。至於吊掛塔節飛落事故,工地是否有疏失將由職安署進一步查明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