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特約記者 高敬報導〕記者5月16日從大陸相關部門獲悉,大陸新修訂的《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檔案名稱由原來的《環境行政處罰辦法》改為《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適用範圍上新增了核與輻射領域,並在具體內容上作出修改。有關負責人介紹,處罰辦法修訂嚴格遵守行政處罰領域的通用規範,同時緊密聯繫生態環境執法實際,突出生態環境領域執法特點,增強執法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嚴格約束行政執法行為,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下一步,大陸將全面推動處罰辦法貫徹落實,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提升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能力,提高規範化執法水準。同時,強化行政處罰的教育功能,堅持嚴格執法與服務引導並重,營造推動自覺守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