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旅客無論參加國旅或出國的旅遊團,旅行社都會代為投保最低200萬元的契約責任險,最高可投保至500萬元,旅客遇到天災或意外,就算旅行社無過失都能理賠。但旅遊業者日前指保險公司片面將旅行業責任保險條文改為旅行社有過失才賠滿500萬元。觀光局找業者與相關單位開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允諾將無過失保險金額提高至500萬元。

按照法規,旅客參加旅行團,旅行社都要代保至少200萬元的契約責任險,主要精神是預防旅客遇到意外時,有中小型業者賠不出錢,不少旅行社會加保到300萬元、甚至500萬元,因每個級距的差額不大,旅行社一般會多保,買足保障。不過,中華優質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李奇嶽日前表示,保險公司片面修改旅責險的契約條文,若是投保250萬元以上要旅行社有明顯過失才能理賠,恐損害每年將近3000萬名旅客的權益。

李奇嶽指出,去年歷經防疫險之亂後,保險業賠到怕了,因此在一些保障權益上動手腳。目前的規定是無論投保多少,旅行社無過失皆可理賠,未來條文改變,投保從至少200萬元提高為250萬元,且維持無過失可理賠,這條旅行社樂觀其成,但另外的250萬元變成「旅行社顯有過失」才能理賠,等於是要旅客與旅行社打官司,可預見的是,未來旅行社只會幫旅客投保最低額度,不再多保,這讓業界炸了鍋。

由於相關修改條文影響甚鉅,交通部觀光局日前找旅遊業者及相關單位開會討論。品保協會表示,經過業者努力爭取,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允諾將旅責險無過失賠償金額由250萬元調升至最高500萬元。

觀光局表示,目前雙方已經達成協議,等待保險局提供相關修正文字後,就會修正旅行業管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