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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資策會控告高涉背信等2案,台北地檢署14日偵查終結,助理費部分,檢方認定涉詐46萬,起訴高虹安等5人;著作權部分,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資策會另自訴高虹安博士論文抄襲,正由法院審理。
新竹縣政府民政處人員14日指出,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首長若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起訴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將停職,由副縣市長代理。案件若經二審改判無罪,可復職;但判刑確定者,將解職,並於3個月內完成補選,但若剩餘任期不足2年,就不再補選,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至任期屆滿。
檢方認為,高虹安擁有傲人學經歷,曾任鴻海公司中階主管,每月領有立法委員月薪19萬餘元及問政費7萬餘元,銀行存款達1200萬餘元,永齡基金會並支應每月10萬餘元協助高虹安從事立委職務,財力豐厚,竟分毫不用上開問政相關業務經費,反壓榨下屬助理,配合共同虛報、浮爆酬金、加班費,詐取立法院人事費,流於委員辦公室及個人私用等支出,足認高虹安公私不分,貪圖小利,且犯後態度不佳,卸責予助理,向法院請求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
檢方表示,關於詐領助理酬金、加班費案,高虹安及辦公室幹部陳奐宇、「小兔姐」黃惠玟、陳昱愷、前公關組長王郁文等5人,均提起公訴。高虹安的男友李忠庭則因罪證不足不起訴。
另外,資策會認為高虹安在資策會任職期間,因職務所取得的研發成果,專利申請人卻不是資策會,資策會向北檢提告高虹安涉嫌刑法背信罪。北檢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