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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因應台灣嚴重人口老化問題,總統蔡英文日前宣布正積極推動長照2.0,將逐步提高服務涵蓋率。立法院會6日初審通過長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衛福部應派員檢查未經許可設立的長照機構,機構不得拒絕;若未經許可機構造成服務對象死亡,最高可罰100萬元並公布負責人姓名。

去年9月,台北市內湖一間未立案的私人安養中心遭祝融,造成3名長者死亡;之後又查獲另一處民宅為未立案機構,引發外界關注。為確保身心失能者權益,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6日初審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條文增訂,對於未經許可設立卻提供長照服務者,衛福部應派員進入場所檢查,受檢者不得妨礙或拒絕,並應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資料。

初審通過條文並增訂相關罰則,明定未經許可而設立且提供服務的長照機構、規避主管機關查核者,應處負責人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公布機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得按次處罰;未經許可設立且造成服務對象死亡者,處負責人2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機構名稱及負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