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映丞
(圖/本報資料照)

今年東京奧運,我國羽球男雙選手王齊麟與李洋拿下金牌後,代言紛紛找上門,卻因為兩人具有土地銀行的公職身分,使得代言受阻。對此,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今(21日)於立法院,再度要求教育部修法,甚至跳過《公務人員服務法》,直接透過《國民體育法》修法,來解決這個「既存事實」。但教育部始終不願鬆口。

「麟洋配」王齊麟、李洋,因為在土地銀行服務、有公務員身份,導致廣告代言受限,銓敘部可能朝修改「公務員服務法」,但國民黨籍立委林奕華21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修改公務員服務法非常複雜,建議教育部修改國民體育法,因為該法只面對選手,並要求教育部在一週內要給教委會大致方向。

據分析有公務人員身份的運動選手,有在公股行庫、銀行、台電以及在學校任教的幾種類型,這次「麟洋」拿到雙打冠軍後雖燒出代言問題,但其實,在事件爆發前,選手就已經有在做代言,只是大家為了照顧選手,不會去講明這件事情,因此在「麟洋」事件發生後,如何讓這個符合規定就非常重要,不單是為了「麟洋」兩人,而是要回到照顧運動選手的初衷。

國家培育的選手中現有26人具有公務人員身分,對於如何讓代言合法化,先前有談到去修《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但有沒有可能直接去修《國民體育法》,因為在《公務人員服務法》要面臨所有公務人員,情況會變得很複雜,而一修法會牽動整個公務人員體系的改變,工程浩大。若是單修《國民體育法》就只要面對選手,可以針對選手特別去定條文。影響的層面比較小。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回應,對於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的運動選手,銓敘部已經針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3條第一項和第14條做過解釋令,也就是公營機構可以用策略聯盟的方式,暫時變通。

林騰蛟仍主張,當時的行政院就邀請過教育部和銓敘部做討論,最後還是採用這樣的函令和解釋做處理,就教育部的立場,這涉及到公務員兼職的相關規定,那應該還是要在公務員的服務法規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