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永新
來源:微信公眾號:遠征大酒店 尋找飄蕩的忠魂

偶爾也讀到一些媒體描寫公安幹警英勇事蹟的文章,大都神勇無比,為民眾出生入死、赴湯蹈火,且無一例外都是捨小家顧大家,敬仰之餘總略感人間煙火味不足,甚至有當年樣板戲高大上形象似曾相識之感,今以我本人視角,描述一位我所熟悉的老警察,文中所述所有內容,沿襲我一貫行文風格,無片言隻語虛構。

這位老警官大名詹友法,曾長期擔任諸暨市公安局副局長,在小小的諸暨縣城,也算是叱吒風雲的人物。

我十一歲讀小學五年級時便認識了他,彼時,他還不是警察,我對他的崇拜絲毫不亞於現在一些追風少年對喬丹科比的癡迷,因為他有一項賴以成名的絕技,一個響徹諸暨城鄉的綽號「詹東4號」,名聲之盛,不遜於後來當上公安局長,大破槍殺案之風光。

諸暨是全國唯一命名的「籃球之鄉」,官方坊間對籃球一直鍾愛有加,在那文體活動貧乏的年代,觀看籃球比賽更成了諸暨民眾最熱衷的事。

每到逢年過節,諸暨城鄉總要以公社或區、縣為規模舉辦籃球賽,當時整體實力最強的是城郊大隊,個人實力最強全縣公認的是連湖公社沙汀大隊的王茂根,由於球衣上赫然印著沙汀18號噴漆大字,沙汀18號幾乎成了家喻戶曉的代號,真名反而被人淡忘,風頭幾乎成了諸暨的喬丹。

這樣的統治地位後來被一位橫空出世的「詹東4號」所打破,他就是本文主人公詹友法,詹東是他所代表的西江公社詹東大隊。當時我在姚公埠讀小學,聽說全縣農民籃球賽在姚公埠籃球場進行,有天下午將有詹東4號上場,人小鬼大的我不惜蹺課擠進大人堆裡,第一次見識了詹東4號的神勇。但見他帶球過人時如離弦之箭,又玩起了那個時代絕無僅有的從身後、胯下運球,把水泄不通的球場引得尖叫陣陣,每次他拿到球後,因為動作太過迅速,沒有了配合者,幾乎是他一個人過關斬將,跑完全場投籃入框。

這樣的比賽幾乎成了他一個人的秀場,但結果往往是他所代表的詹東隊輸了。道理很簡單:籃球是項集體活動,整體實力不強,個人再出眾也獨木難支。

儘管如此,詹東4號的大名還是家喻戶曉,幾乎成了諸暨的科比,風頭力壓沙汀18號的諸暨喬丹。

後來,聽說他憑絕技傍身,從田間走出成了民辦教師,後又轉正為公辦。

幾年以後,我在家門口的江藻中學讀初一,居然與心目中的偶像有了零距離的接觸。

1973年9.13,林彪折戟溫都爾汗,1974年初,縣裡奉上級令從各單位挑選積極分子成立批林批孔工作隊赴各區指導工作,而我們江藻為姚江區委所在地,自然就駐紮了一支工作隊,彼時物質匱乏,江藻鎮上尚無旅館,於是,工作組在我家門口錢家宅村的農戶中借宿。一天清晨,我家門口江藻中學的籃球場上忽然響起清脆的籃球拍打聲,我跑出去一看,居然是偶像詹東4號一個人在練球。

我開始還不敢靠前,後來他大喊一聲:小主!(諸暨話小鬼之意)一起來摜(諸暨話把打籃球稱作摜籃球),我大喜過望,蹦蹦跳跳躍入場中。

原來,此時詹東4號身份已成了縣委工作隊成員。我這才仔細端詳這大名鼎鼎的詹東4號,中等身材、臉色黝黑,小眼晴放著精光,不怒自威。

我當然十分殷勤地待他投籃後接起籃球立即回擲給他,後來他每天早晚都獨自打球,我也常去給他揀球,一來二去就熟悉了。有一次他接到我回擲的球後沒有投籃,突然向我擲來並同時大喝:小主!自上籃!總算我還靈敏,接上球後立即轉身運球上籃,球應聲入網,他即點頭贊許。

那天的午間下課時,經過我手舞足蹈的演示,幾乎全班的男同學都知道了詹東4號給我派球的事,大家都嘖嘖稱羨,能讓詹東4號給我派球,在一眾小夥伴心目中,風頭不亞於受到公社書記接見。

後來交談中得知,他是以教師身份抽調到工作組的,所以,從籃球場上第一次叫他詹老師後,幾十年我都沒有改過稱呼。

後來,又知道我母親在他村裡教過書,他是我母親的學生,又平添了幾分親近感。

有天早晨,江藻中學辦公室的廊簷下忽然三五成群聚集起一堆人,我走過去一看,原來是有人貼了那個時代瘟疫一樣流行的大字報,但大字報的內容卻不是指向已打倒的牛鬼蛇神而是指向了縣委工作隊的詹友法,而且是以詩歌形式,只記得前兩句是:

籃球起家當紅人(指詹)

妹妹讀書到紹興

(詹妹珠芳當時作為工農兵學員被推薦上紹興師範)

後面內容記不清了,都是人身攻擊之辭,全無文采,署名是「姚江區革命群眾」。

我走到操場上,發現詹老師對此一無所知,仍在顧自打籃球,我湊上去與他耳語幾句,他便夾了籃球讓我領他去看,那些圍觀者一看被貼大字報者來了,四下散開,詹老師鐵青著臉看完,然後咬牙切齒,從牙縫裡迸出一句此後他用了幾十年的罵人話:

日得倷個娘!

這句話是諸暨人特有的罵人粗魯話,類似於北方的「草泥馬」之類不雅之辭,但對我們江藻山下湖人來說,卻有多重含義,表達一種極度的情緒宣洩,甚至形容極度精彩、漂亮時也用此言,當然,更多的是表示憤慨。

站了一會,詹老師忽然叫我:小主!摜籃球去!

只見他一邊恨恨地拍打籃球,一邊又罵罵咧咧:大字報要貼,名字都勿敢署,算個卵呀,慫泡頭一個,當你狗叫!

還未完全懂事的我忽然對他產生了一種莫名的敬意。

我有時也在想:其實我與他的性格非常接近,如果不是年齡和地位上的懸殊,我們應該成為很好的朋友。

成年後也打過幾回交道,但嚴格地說,我們還算不上朋友,私下也從無單獨往來,他只是一個我尊敬的人。

就算到了公安球衣仍是4號

 工作隊解散後,我再也沒有見到過詹東4號,再次相見卻是十多年後的1986年。

那天推著自行車路過公安局門口的籃球場,一眼看見一個穿著印有大紅「公安」兩字白背心的矯健身影,我當即認出這是當年的詹東4號,我上前去打招呼,他顯然已忘了當年給他揀球的小男孩,直到我叫他詹老師,又說我母親是他老師時,他才爽朗大笑:小主!原來是你呀!張老師(指我媽)好吧?

兩人在球場邊相談甚歡,我這才知道他早已從警,並從姚江派出所長調任城關派出所長,當他得知我在茶廠當專職法律顧問並在縣律師事務所當了半吊子的兼職律師,高興地拍了拍我肩膀,說:小主!直頭紮硬個(諸暨話還算能幹之意)

大概覺得我已不是當年小屁孩,他認真問了我名字,此後,他再也沒有叫過我小主。

後來,匆匆聊了幾句,他又返入球場。

此後不久,我有事去找他,也親歷了這位後來諸暨人心目中的超級神探的一次走麥城。

1986年底我剛結婚,租了一間位於南門石塔頭的農民出租房棲身,一天晚上回到出租房,發現抽屜已被撬開,裝有糧票油票及一本一百多元存摺的鐵盒子已不翼而飛,我立即騎起自行車飛奔至公安局刑偵大隊的發小王國均處告知此事,國均說:此事應到城關派出所報案,於是陪我到派出所,剛好詹老師在值班,就帶了一個民警坐上邊三輪直奔我出租屋,並虎著臉對國均招了招手說:三毛!(國均綽號),你也一道去。

到了出租房,詹老師戴上白色線手套,打開手電筒,非常認真地把現場勘查了一遍,因為現場還有房東及我茶廠的同事數人,詹老師把我叫到門外,悄聲說道:沒有撬門窗的痕跡,一定是內部熟人作案,你身邊有沒有手腳不乾淨的人?

我用毋庸置疑的堅定口吻告訴他:沒有!不可能的!

詹老師黝黑臉上掠過一絲不快,氣呼呼說:算我沒說。隨即也不打招呼,坐上邊三輪就打道回府。

新寶他們幾個發小圍上來,問派出所長說了什麼,我據實相告,氣得他們跳腳指著遠去的邊三輪大罵:胡說八道!內部人就我們幾個,他不是看著和尚罵賊禿嗎?

過了幾天,我偶然發現後窗已有一根鐵柵鋸斷後按原樣放好,顯然竊賊是從此處爬進作案的。又過了幾個月,竊賊在其他地方作案時被抓,交代了在我出租房的作案經過,只是鐵盒子裡的東西都被他揮霍光了。

後來也碰到過幾回詹老師,他沒問,我也不說失竊的事。估計他還在不高興,我想想說出來掃他興也就算了。

以當時的偵查條件,又沒有監控,逢案必破是神仙,偶有看走眼走麥城才更真實。

 

 令詹友法大放異彩的,當然是當年名噪一時的諸暨金三角加油站持槍搶劫案。

與社會公眾對詹友法領銜的神勇破案結果讚歎不已不同,更令我欽佩的是:他在情況不明時對公眾作出的堅信不疑的判斷,充分顯示了他的自信和擔當。

1993年發生在諸暨金三角海越加油站的持槍搶劫案,當年持槍作案者在現場倉惶遺棄一支毛竹杠棒後逃逸,由於其持槍在身,一時人心惶惶。作為當時分管刑偵的詹友法,自然成了焦點中的焦點,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彼時諸暨電視臺成立不久,晚上的新聞節目自然將此案的動向作重點播放,有一次電視臺請詹友法作訪談,主持人問道:詹局!您認為作案者的範圍大致在什麼方向?

面對上百萬的諸暨電視觀眾,詹友法沒有絲毫遲疑,他拿起毛竹杠棒,指著上面的一個繩結,斬釘截鐵地說:

是縣上人作的案,我們縣下人打繩結不是這樣打的!

諸暨人習慣以縣城為界,縣城朝南方向稱縣上,縣城朝北為縣下。詹友法以其豐富的閱歷作出了明確的判斷。事實證明,他的判斷是完全正確的,最後抓獲的作案者是縣上王家井施家盧村人盧柏浩。

我當時也緊盯著電視機,分析著他說的每一句話,心裡升騰起由衷的敬意:在大庭廣眾之下如此堅定地說出明確的判斷是需要有相當大勇氣的。萬一最終作案者是縣下人,這一世英名也就毀了。

這就是敢作敢當的詹友法。

略為尷尬的是,採訪他的是電視臺當家花旦袁姓主持人,穿了一件不合時宜的黑背心,清輝玉臂,拿著長話筒在詹老師面前晃悠,弄得這經歷過大陣仗的神探詹頗不自在,而他尷尬的神態也通過電視在全市百姓面前纖毫畢現。

破案後詹老師威風凜凜,有一次我碰到他,就調侃他:為什麼見了袁美人的露肩裝就不自在?你什麼場面沒見過?估計她當你費翔來採訪了。

詹老師仍是有點不自在,只是說:那樣嚴肅的話題,主持人這樣打扮確實不合適。

後來,在他任上又破了幾樁大案,以至諸暨民眾心目中漸漸對他有點神化。

及至他不分管刑事後,又有一樁大案久懸未破,有一次我碰到他閒聊,他說:周書記(市委周書記)打電話來過了,說:老詹!你老師父又得出馬了,我答覆周書記:我又不是神仙,我也沒把握。

我說:對!一世英名已夠響亮了,不能再自拆牌子。

在當時的諸暨城裡,詹友法可算是響噹噹的人物,他的果斷及火爆脾氣,許多認識不認識的人都津津樂道。

有一次柏根從海南回來在晶都大酒店組織飯局,我和詹老師都被邀,席間,詹腰間BB機響起,他借我的手機回了電話,是局裡有急事讓他回去,他問我開車沒有?我說騎了摩托車,他說你送我回局裡去,我騎著鈴木王一路狂奔把他送進局裡,正調轉車頭又要趕回晶都飯局去,老兄弟酈志燦剛好值完班從大樓出來碰到,打趣說:這麼神氣,著急幹什麼去?我笑答:鈴木王上捎了個公安局長,能不神氣嗎?

 

 九三年時,有家外地的國有企業因被諸暨無良商家設局相害,氣不過托人輾轉找到我打官司。

我一聽此事已明顯構成詐騙,有損於諸暨聲譽,再說法院的訴訟程式太過繁瑣,我就想到去公安局報案。

詹老師當時分管刑事,他在辦公室聽完我的介紹後說:

永新!儘管我們很熟悉,但現在是法制社會,總要構成詐騙罪公安才能立案,然後他把我領到刑偵大隊長辦公室,叫上正副大隊長和兩位刑警說:

永新來控告某人詐騙,你們聽他介紹一下案情並分析一下是否構成。

我不緊不慢,分析了此案已構成犯罪的三個理由,待我說完,詹老師拿起桌子上的一支帶橡皮頭的鉛筆往桌子上重重一砸,吐出了一句我十分熟悉的話:

日得倷個娘!把諸暨人的牌子都拆倒了,先去抓來再說。

不到15分鐘,那人即垂頭喪氣地坐在刑偵大隊的邊三輪摩托車鬥上被押了進來,我想迴避一下都來不及。

那人爽快地承認了詐騙事實,那時也沒現在規範,退回贓款,具結悔過後就放了人,反正尚未正式立案,我把錢交給委託人就算了結。

有一天去刑偵大隊找三毛,碰到詹老師,我打個招呼剛要離開,他忽然叫住了我,對我說:

永新!你這個行當,做介多銀行法律顧問,天天打老闆官司,結仇太多,要注意自保。你不是我公安局,代表的是國家,天天抓人也沒有人敢來報復,你是民間人士呀,聽說前幾天一個律師走出法院大門就被對方打了。

我聞言心頭一熱,覺得詹老師又把我當成了當年為他撿籃球的小主,心中十分感動,我慨然說道:

詹老師!你放心!我又不是政法大學畢業來當律師的書生,我也老鷹山上與誰誰一起練過幾年三腳貓功夫,基本的自衛能力足夠的,兩肋插刀的弟兄也不少,要報復我,量他們沒這個膽!

詹老師不再說什麼,只是拍拍我肩膀說:那就好,那就好。

幾十年過去,及今思之,想起詹老師關切的神情,仍是十分感動。

退還追回的贓款

 時近深秋,秋風落葉,易念故人,不知為何,近日突然想到了去世已多年的詹老師。儘管我與他交往不多,也算不上是朋友,但總歸是熟人。

我與詹老師最後一次碰面是1995年夏天,在杭州新僑飯店,我們應柏根之邀,共同見識了至今百思不得其解的氣功大師王林空杯變酒技術。有關此次經歷,我在去年拙文《寶馬恩仇錄》——我與王林、柏根、太保的陳年恩怨)中已有詳盡描述,此處就不再贅述。此文流傳甚廣,去年幾乎國內所有知名網站都轉載過此文,列位若有興趣,在百度輸《寶馬恩仇錄》即可閱讀。

由於我後來離開諸暨及法律行業甚久,所以,詹老師去世消息我是很久後才得知。今寫了關於他的長文,力求勾勒出一個真實的老員警形象,願諸暨民眾享受安逸生活之餘,偶爾憶及有這麼一位老警官曾殫精竭慮,指揮手下一百多條槍(詹老師原話,指當時一百多號警察)庇護過我們的安全,也願操勞一生的詹老師在天堂好好休息。

幾年前送一位老友的母親上山,因為聽說詹老師也葬在鳳凰山公墓,我很快便找到了他的墓穴,獨自點上香,燒些紙錢,叩了幾個頭,拜上幾拜。想到近五十年前籃球場上他大聲叫我「小主」的情形,仿佛猶在眼前,不覺鼻子發酸……

詹友法和他守護的諸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