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本報綜合報導〕台灣中藥「清冠一號」證實對新冠肺炎有療效,今年5月已取得衛福部藥證,但至今卻未被列入疾管署治療指引,亦未納入健保給付,民眾只能以高價自費看診、由醫師開藥,因此傳出不少中醫診所以分拆藥物成分方式報帳,但此舉恐已涉違反健保特約管理辦法,屬浮報或虛報。

「台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帶原與初發作症狀者,今年5月國內已有4家藥廠取得衛福部藥證,類別為處方用藥,須由中醫師診斷臨床症狀後開藥;然而,「清冠一號」至今未被列入疾管署治療指引用藥,亦未納入健保給付,確診者服用清冠一號除須透過中醫會診、並須自費,健保不給付,因此傳出不少中醫診所以分拆藥物成分方式報帳,或以「感冒相關」等上呼吸道疾病申請健保給付。

對此,健保署醫管組專委韓佩軒表示,「清冠一號」非健保給付藥品,若醫療院所為了提供民眾使用而以別的藥品申報,或捏造就醫行為,恐已涉違反健保特約管理辦法,屬於浮報或虛報,健保署若接獲投訴,一定會查處。

至於為何不納入治療指引?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去年收件時清冠一號還缺乏臨床數據,僅有療效評估,因此未列入治療指引;衛福部中醫藥研究所所長蘇奕彰表示,今年數據收集更完整,年底前一定會儘快送案給指揮中心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