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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中選會3日宣布,由鄭大平領銜提出的第10屆立法委員、台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審查通過,將於111年1月9日進行投票。
日前林昶佐罷免案第二階段連署未達標準,經罷免方依法於10日內補件,中選會3日透過新聞稿指出,台北市選委會偕同台北市戶政機關已就台北市第5選區立委林昶佐罷免案連署補提部分查對完竣,經查對後符合規定人數2萬7362人,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因此宣告罷免案成立。
中選會表示,12月13日前,被罷免人應提出答辯書;12月16日發布罷免公告;12月20日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12月30日至111年1月8日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111年1月5日前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1月9日進行投票、開票;1月14日前審定罷免投票結果,並於1月14日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對於1月9日與中二選區立委補選同一日,中選會說明,根據公職選罷法第87條規定,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為之,該期間內有其他各類選舉時,應同時舉行投票。且投票日期考量錯開重大考試與節日等因素,因此林昶佐罷免案投票日期訂為11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