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研院P3實驗室人員去年底確診新冠肺炎,連帶被爆出實驗室違反多項職安衛生規則,台北市勞動局4日表示,經查中研院確實未針對高風險勞工做好感染預防措施,將處6萬元罰鍰,並要求檢討改善必要安全措施。

台北市勞動檢查處去年12月10日、15日及22日派人至中研院調查,發現染疫個案去年11月中下旬曾僅穿著一般防護裝備,未配戴N95、雙層手套、護目鏡或面罩執行實驗,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7條規定。

此外,P3實驗室經查確有生物病原體危害之虞,中研院卻未提供勞工必要健康管理及個人防護具配戴演練等感染預防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7條之1第1項規定。針對這兩項違規,將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開罰新台幣6萬元。

至於傳出染疫個案曾遭職場霸凌,勞檢處查證發現中研院未提供職場霸凌等不法侵害的相關預防措施,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第1項多款規定,由於職場霸凌第1次違規不開罰,已要求中研院檢討改善,若第2次違規將予以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