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映丞
農委會15日預告《農會法》修正草案,稱為強化農會專業效能,將增列中央主管機關指派專業理事。農會總幹事張永成強調,專業理事也應由農會選出,中央假借修法介入農會自治,根本是強取豪奪人民團體的經營模式。
民進黨執政後,繼修正《農田水利法》,將水利會改為公務機關,水利會土地改為國有後,農委會再將手伸入農會基層,昨預告《農會法》修正草案。農委會表示,此次修正是為提升對農民保障,順應國內外農業快速發展需求,預告期間縮短為7天,結束後報請行政院核定,再送立法院審議,盼本會期可三讀通過。
農委會官員表示,修法有6大面向,包括端正不良選風、強化農會自治、增進員工素質、維護會務推動、強化中華民國農會專業效能、擴大農漁合作投資等。
其中,《農會法》第19條修正,增列中央主管機關指派專業理事,其名額不得超過理事總額三分之一,不影響現行選任理事選舉席次及方式,以增進中華民國農會經營效能。但是張永成指出,中央若指派專業理事,涉及到團體的自治權,例如公司有獨立董事,但也要由股東選出,專業理事應該要限定資格,並由具意願的人來報名參選,最後還是要由農會選出。
張永成痛批,政府不能假借修法介入農會自治,中央指派根本是強取豪奪人民團體的經營模式,除非農會某種程度不符人民期待,才能有政府介入經營的模式,但是全國農會的經營,國人有目共睹,「難道我們做得不好?介入也要有所本」!
國民黨立委林文瑞表示,農委會要修法以指派專業理事,應與全國農會充分討論,並邀請學者專家來溝通,這樣的修法方向並不恰當,農會有農會自主,不是行政單位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強硬修法造成社會觀感不好,會破壞農會體制,後果很嚴重,農委會應小心處理。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農委會預告《農會法》修正草案感覺是把手伸進農會,農委會應該要明訂指派的標準、程式、派任資格等,同時在制度設計上,要有獨立董事或監察人的精神,以利監察指派人選是否適任,否則恐會出現中央指派人選與地方需求有所差異。
張其祿說,此次修法最重要是要把制度釐清清楚,並明確說明相關人員的角色定位,以免讓人質疑成為安插人選的管道。
此次修法也將賄選者從原本的3年以下徒刑提高為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罰金則從9萬元提高至可併科罰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
對此,張其祿說確有必要,同時應該加速審理案件,避免人已經卸任,官司卻還沒結束的情況。
農會、水利會是台灣最基層的組織之一,現在若藉由修法來改變及組織,會改為公務機關,並指派專業理事,是否應與全國農會充分討論,並邀請學者專家來溝通,這樣的修法方向是否恰當,農會有農會自主權,要不然儼然是執政者將黑手伸入基層組織的另一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