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台灣 面向大陸 放眼世界
〔本報綜合報導〕前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執行長陳政聞,去年7月三級警戒期間在屏東牡丹灣Villa群聚聚餐,遭屏東縣府開罰10萬元後不服提請訴願,因沒有直接證據,全案撤銷處分;對此,縣府表示尊重。
整起事件發生在去年7月13日,正值COVID-19疫情三級警戒期間,陳政聞帶著妻小,與友人入住「牡丹灣villa」數間每晚訂價1萬8000到2萬7000元的豪華房間,並在業者的開放下在餐廳煮火鍋、飲酒;投訴人怒斥,當時其他遊客都依規定在房內用餐,但是飯店卻為老顧客違反室內5人的防疫規定,實在太超過。
屏東縣政府獲報調查後,針對在餐廳內用餐的15人,依傳染病防治法各裁處10萬元罰鍰,但陳政聞出面喊冤表示,另與家人獨立空間用餐,絕沒參與群聚用餐。事後陳政聞等6人因不服挨罰,向衛生福利部提請訴願。
訴願書指出,當晚用餐包廂位於2樓樓梯口旁,屬獨立包廂與2樓餐廳開放空間完全隔絕,出入均有佩戴口罩,未與其他人接觸,共同用餐者僅4人,並無參與室內5人以上聚會。
衛福部認為,屏縣府提出的相關事證不足,除旅宿業者提供案發當天不需送晚餐至房間的房客名單,以及投訴照片外,並未有明確證據舉證陳等違規聚餐,今年3月撤銷原處分,要求縣府在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理。
屏東縣府經2個月蒐證後,無法找出更直接的證據,改為不罰陳等6人。縣府表示,該案是事後追查,蒐證上確實有困難,雖有照片但非全貌,且現場又無監視器,相對而言,陳等人也無法舉證他們僅4人聚餐;由於事過已久,縣府蒐證後仍無法突破,對衛福部撤銷處分的結果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