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台灣 面向大陸 放眼世界
[本報綜合報導]監察院22日說,衛福部對硃砂、鉛丹未進行流向調查,也沒透過跨部會合作進行溯源管理,只仰賴業者自律及中藥查驗,未落實藥事法規定確實對口服中藥禁用硃砂及鉛丹進行管理,提出糾正。
監察委員王麗珍、林郁容、蘇麗瓊指出,台中市在去年7、8月間,陸續發生多名民眾服用中醫診所處方的中藥後身體不適,經調查是因醫師以硃砂、鉛丹入藥,使中藥藥包的汞、鉛過量,更有民眾發生重金屬中毒。監委指出,硃砂在94年就已禁止在中藥使用,鉛丹也禁止口服中藥用,但衛福部在101年以前對中藥GMP廠複方製劑仍未禁用硃砂,又對於含硃砂成分的藥品許可證未確實清查,使法令規範淪為具文,硃砂、鉛丹仍被使用於口服中藥,嚴重影響民眾健康,未能善盡管理權責。
監委提醒,衛福部對於中醫師有關中醫藥管理法規知能及醫學倫理的繼續教育、病歷紀錄的正確性及醫療機構對於中藥不良反應的通報,及民眾正確用藥觀念宣導,仍有不足之處,應予檢討並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