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台灣 面向大陸 放眼世界
〔本報綜合報導〕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於5月底完成階段性任務後解散,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促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讓政院有法源依據新設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由行政院長蘇貞昌擔任召集人,業務職掌包括政治檔案開放、威權象徵處置、平復司法不法與行政不法等10項。
為持續推動轉型正義工作,將於5月底解散的促轉會原本業務除分配到其他部會外,蘇貞昌日前也已核定新設人權與轉型正義處為「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的幕僚單位,要透過行政院層級,垂直整合轉型正義相關任務與議題。
根據規畫,人權及轉型正義處職掌業務10項,人權保障部分,包括人權保障及轉型正義政策、計畫、法案的規劃、研議、審查、研究發展;國際人權規範研究及國際人權組織合作交流推動;人權指標、人權預算、人權影響評估機制統合規畫及推動;人權保障措施推動、協調及業務督導;國際人權公約、國家人權報告、人權教育統合規畫及業務督導。
轉型正義部分,政治檔案開放、加害者識別與處置協調及業務督導;威權象徵處置、不義遺址保存、轉型正義教育協調及業務督導;平復司法不法與行政不法、被害者權利回復、政治暴力受難者與家屬創傷療癒協調及業務督導;促進轉型正義基金協調及業務督導;其他有關人權及轉型正義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