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台灣 面向大陸 放眼世界
〔本報綜合報導〕一名28歲現役軍人疑似酒後失控,26日上午在台南市南區一處路口涉嫌踢傷一名騎腳踏車在路口停等紅燈的11歲女童,再打傷聞訊出面的女童母親,被警方逮捕後晚間遭法院收押;國防部憲兵指揮部證實,肇事者是台南憲兵隊安姓下士,憲指部即刻將安姓下士調離現職,並檢討重懲汰除。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26日上午接獲報案,指稱在南區文南路與建南路口有民眾糾紛案,員警到場後發現涉嫌打人鬧事的安姓男子滿身酒味,帶回派出所進一步偵辦發現,安男先在路口無故踢倒騎腳踏車停等紅燈的11歲女童,導致女童倒地受傷,附近民眾見狀上前勸阻,女童回到附近家中告知母親,母親出面時也被安男打傷,母女嚇得驚魂未定「還以為遇上小燈泡事件翻版」。
警方指出,安男直到下午2時許才較為清醒,但向警方供稱因心情不好喝醉了,已醉到不記得做了什麼,對犯案感到懊悔。
警方訊後將安男依刑法傷害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複訊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押,安男雖否認故意傷害女童,但法官以相關事證認定安男無視法紀,爛醉後公然在市街上恃強凌弱,極易對他人造成傷害,有反覆實施同一傷害犯罪之虞,裁定收押但未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