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永新
來源:微信公眾號:遠征大酒店 尋找飄蕩的忠魂
一
將這篇文章交由家鄉的媒體《西施號》作首發,一改我以前在自家公眾號首發文章的慣例,這緣於仲明老弟一句約稿戲言。
仲明是我本家,他現在貴為諸暨整合了電視、廣播、報社等傳統媒體後的融媒體掌門人。
他早年曾是諸暨市里大員孟法明的書僮,而法明大師兄四十多年前與我在趙章夫老師門下有同門之誼。
所以,無論從任何角度,家鄉的主流媒體讓我去首發新作,都是高看一眼、抬舉我了,也是我非常樂意的。
我與仲明說:既如此,那文章內容就必須是寫諸暨的人和事。想到前段時間分別寫了《諸暨金融三十年》之農商銀行、中行篇後,公眾號裡已有建行職工留言希望儘快見到建行篇,好吧,就拿這一篇當交作業吧。
確切地說,關於諸暨金融三十年前兩篇拙文和本篇內容,都是三十年前延伸至二十年前乃至現在我本人與諸暨金融界的交集,起這樣一個大題目,既無僭越之意,也無嘩眾取寵之圖,一切緣於時任諸暨人民銀行呂永華行長一句問答,前文已作解釋,此處不再贅述。
我是一九九三年受聘擔任諸暨建行常年法律顧問的,此前已分別於八九年、九二年受聘中行、工行法律顧問,又挾打贏了省內首例銀行告銀行的官司之餘威,在金融業內有了些名氣,建行朋友酈仲淼向時任行長楊仕煥先生推薦了我,楊行長欣然聘我為法律顧問。
此後是陶月根行長,在楊陶任內,我在建行的法律顧問,形式意義大於實際意義,因為這三年中幾乎沒有承辦過法律事務,也就是平時去信貸科串個門,胡侃一番。
至九六年,形勢就比較嚴峻了,大量貸款逾期,建行內部又發生了幾起與外部不法分子勾結的假存單案件,紹興分行直接派俞永良先生來接任諸暨行長,目標非常明確:治理亂象。
俞行長也是諸暨人,此前掛職諸暨副行長時就認識,但並無工作上的交集,他的到來,開啟了諸暨行的鐵腕整治,也開啟了我與他及建行幾十年的交情。
俞行長是非常務實的人,上任第二天,他讓仲淼通知迪鋒副行長和我中午去暨陽路建安公司後面一家小飯館吃了飯,他大致介紹了行裡的現狀並拿起一杯白開水當酒敬我,然後一臉凝重地說:我到諸暨來,不會去拜訪任何部門和領導,建行目前的嚴峻局面,要靠你出大力氣了!
我心頭湧起一股熱流,也拿起一杯白開水與他撞了一下,然後一字一頓地說:士為知己者死!你看我的吧!
二
看了仲淼為我提供的貸款逾期大戶清單,我幾乎是毫不猶豫地選中了兩戶作開刀的對象:一戶是市郊的規模企業,另一戶是國有企業,老總是時任市里主要領導的親戚。
骨頭要找硬的啃,捏軟柿子起不了敲山震虎作用,也不符合我個性。
經兩天籌備,第三天上午,我和紹興中院一行人來到那規模企業廠部。
中院的法官出示了民事裁定書,下令對倉庫內價值三百多萬元的貨物進行扣押,那企業老闆當了幾年市人大代表,把自己儼然當作政治人物了,居然拿眼睛瞟了一下裁定書,然後不緊不慢地說:現在全國上下都宣導要各部門為經濟建設提供良好環境,你們紹興中院和建行就是這樣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的?
我啼笑皆非卻笑不出來,也不願囉嗦,見他不肯在裁定書回執上簽字,就對法官說:留置送達,開始執行財產保全裁定吧。
然後,我立即安排隨行的大卡車開到倉庫門口準備裝貨。
這下那老總暴跳如雷,一面組織員工到倉庫門口圍堵,一面給相關領導打了電話。
不一會,一位鎮長怒氣沖沖趕到現場,見我先是一怔,然後責怪說:你是我們鎮裡聘請的法律顧問,你對我鎮裡的企業動手怎麼不打個招呼?
我一聽也不高興,立即反唇相譏:我有我的行業規矩,用不著你來教我。依你的意思,我今後幫鎮裡打官司也要通報對方嗎?
那鎮長氣得噎住了,說:那你今天的貨拉不出廠門的。
我說:好!那我們試試看,依你還是依我。
然後鎮長與老總開始向漸次圍上來的工人喊話:今天紹興中院要把貨物拉走,你們今後吃飯就沒著落了,決不讓他們裝車拉走。
我一看今天的場面已無法善了,悄聲讓中院法官聯繫諸暨法院派法警火速增援,然後清了清嗓子,朗聲對中院法官說:今天這個場面你也看到了,在場有兩個人的行為已構成嚴重妨礙民事訴訟的行為,應該立即採取司法拘留措施,聽說有一位是人大代表,本應報人大批准,鑒於情況緊急,可在採取措施後補辦報批手續,既然大卡車一時裝不了貨,警車裝幾個人總是綽綽有餘。
這幾句話所有人都聽得清清楚楚。忽然領頭的一個工人跳將出來,手指著我說:大家都是諸暨人,你這樣做惡人,當心以後被人敲斷腿。
我眸子一翻,冷冷地盯住了他,說:先把你的爪子移開!沒有三分三,不敢上梁山,你們廠裡也不是什麼龍潭虎穴,我今天有膽量上門來,也就不怕你們今後尋什麼仇。我看你個子比我小了一截,不是我對手,你在工友中間任意挑一個最強壯的幫手,兩人上來,我若輸了,今天認栽,向法院申請暫緩扣押措施,若你們輸了,識相點別來擋道。
此話一出,氣氛僵到了一觸即發。
此時,諸暨法院的增援隊伍趕到,我手機響起,一位領導知道了現場情況,希望我注意自身安全,並告知他已通知現場人員不得妨礙執法。
我心裡有了底,大步走到倉庫門口說:這樣,大家各退一步,已裝上的三車我們拉走,剩餘兩車今天暫時不裝了,待明天協調。
顯然,這個臺階是大家都願意下的。
第二天,那位鎮長及老總到銀行陪禮道歉,當然,我是坐在銀行會議室接受賠禮道歉方一頭的。
下午,接到陶蛟龍大哥(時任中院經濟庭長,十五年後在溫州中院院長任上因公殉職)電話,把我好一頓數落:建行請你是當法律顧問不是當軍事顧問,逞什麼強,聽說還想單挑?
我當然不服氣,說:邪不壓正,那種場合,不能怕事。
蛟龍大罵:臭脾氣,你一人好勇鬥狠,萬一連累中院的弟兄們受傷,你擔當得起嗎?
我這才不作聲。
無論如何,這第一記重拳,總是打出了一點威風。後來的工作,順手多了。
三
樣板戲緊接前場。
隔了幾天,著手啃另一塊硬骨頭,儘管只有區區100萬元,但這是國有企業,而且,大家都知道老總是市里主要領導的親戚。
我照例與中院法官找上門去,出示裁定書後宣佈財產保全措施:查封總經理室及財務室。
那老總顯然有些吃驚,說:我是堂堂的國有企業,你們動用這種手段太過分了吧?
我哈哈一笑,說:這是財產保全措施,不是什麼上不了檯面的手段,你這個國有再大也是諸暨市屬國有,我建行是中央國有,你別跟我來比大小。
那老總立即拉下臉說:陳永新!你不要欺人太甚,我知道你底細的,誰誰誰都吃過你苦頭,我不是他們,你做過頭了我會記得你的。
我一聲冷笑說:看來你還真瞭解我,不過還不算全面,你去打聽一下便知道,陳永新歷來是個不信邪的人,你也不用提醒我你是誰的親戚,我相信以他的地位及覺悟,不可能來干預我們依法收貸,況且案子在紹興中院,他想干預也未必干預得了。你既然已知誰誰誰傷在我手下,惡人做多了,我也不差你一個了,你想怎麼記恨我,無所謂了。
話說到這個份上,退路都已堵死,在我的堅持之下,總經理室被貼上了封條,財務室我覺得公司有正常收付業務,建議暫緩。
見我還給他留了點面子,老總的臉色平和下來,時已中午,他堅持請我們一行去對面小飯館吃工作餐。
桌上大家碰了碰一杯冰啤酒,我說:剛才若有得罪之處,請不要介意。
老總重重拍了一下我肩膀,口中吐出幾個字:陳永新,算你狠!
三天之後,這筆貸款還清。
四
第三次的出場就略帶點傳奇色彩了。
在一次行內履行常規的對下屬辦事處檢查中,俞行長以職業敏感發現一份面額貳佰多萬的存款人姓名怪異的存單有問題,辦事處主任閃爍其詞不肯提供內部底單的情況下,俞行長更確信了上述疑問,便喝令辦事處打開保險櫃檢查底單,辦事處主任推說保管鑰匙的人休息了,俞行長立即通知保衛科長帶八磅大錘砸保險箱,辦事處主任無奈打開保險箱,發現底單存入的只有50元,貮佰多萬的存單明顯是假存單。
於是,辦事處主任立即被保衛科押至紹興市分行看管。我此時剛從省高院出庭結束出來,被通知立即趕往紹興市分行參加緊急會議。
一進市分行會議室,才發現氣氛十分凝重,有紹興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負責人、市紀委領導及各位行長在場,紀委的同志開場說:今天,建行發生了一件十分惡劣的內外勾結犯罪事件,我們需要對這件事情定性,大家都是組織同志,應該知道保密原則……
我舉手打斷了他,說:我不是組織同志。紀委領導說:那你是以什麼身份來參加如此重要的會議?
市分行侯行長介紹:他是諸暨行聘請的法律顧問,特意通知他趕來開會。
紀委領導說:噢,當律師的比我們更懂保密守則,開始開會吧。
聽了案情介紹,原來是諸暨一家企業老闆串掇建行工作人員開具假存單,再由另一家金融機構人員介紹以此假存單作質押,向紹興的一家企業借款。
由於當時新刑法尚未公佈,如何定性成了會議的關鍵,我即引用全國人大關於懲治金融犯罪的決定,建議以「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對相關人員採取強制措施。
會議採納了我的建議並立即作了相關安排。
但是,那位實際得益者諸暨老闆卻先聞風潛逃了,市公安局立即進行了通緝,但當時網路尚不發達,一時仍抓不到人,只有將建行人員先行刑事拘留。
過了將近一個月,天下著鵝毛大雪,晚上十點突然手機響起,居然是那逃亡的老闆打來,說他人在諸暨,想找我談談假存單的事,並說相信我不致為難他。
我本已打算睡了,車也停到很遠的車庫,考慮了一下,覺得還是需要見他一面,就告訴他:十分鐘後開車到我家門口接我。
我愛人聽說我這麼晚了要與一個被通緝的人見面,心中不免擔心,勸我別去。
我從桌上撕下一張檯曆,刷刷刷寫下兩個名字和手機號,分別是我公安局的同學和以前一起練武的帶頭大哥,將白紙遞給妻子說:你每隔半小時給我打一次電話,如果打不通了你立即打電話給這兩個人中的其中一個,告訴他們我在哪裡,速來增援。
出門時我不忘叮囑了一下:只要打通一個就可以了,千萬不要同時打通兩個。我下樓時,來接我的豪華轎車已停在樓下,老闆倒也膽大,沒帶一個隨從。
轎車在大雪中七拐八拐到了一處他私人的會所,一進房間,他請我在屏風前的豪華沙發上落座,我擺擺手拒絕了,挑了一張靠牆的木椅子坐下,因為這個位置不像屏風前容易遭襲擊,萬一發生突發情況,便於施展拳腳。
他見我如此,就說:樓下歌舞廳裡有漂亮姑娘,先找兩個陪你唱唱歌?我正色道:這麼晚了,天又下著大雪,有事說事,美人計就免了。
他就開始歎苦,說你這次沒有必要動靜弄這麼大採取刑事措施,說自己有龐大的資產,足以歸還這區區兩三百萬,只是需要時間周轉。
我聽他說完,就對他說:你目前在逃亡之中還有心情吹牛,心理素質也算不錯,你的資產情況並沒有你吹的那麼好,而且你們幾個人的行為都足以被追究刑事責任。但你今天以被通緝者身份敢來約我也算是信任我,我會遵循江湖規矩,回去後不會向公安機關舉報,但你涉案的金額三個月內必須設法還上,我可以撤回對你們的刑事控告。好啦!沒別的事就送我回家。
待我跨進車內,我愛人的電話打來,我告訴她已在回家路上。那老闆顯然也知道我作了相應安排,看我的眼神裡掠過一絲敵意。
第二天到建行,講了昨晚經歷,俞行長和迪鋒急得跳腳,說陳律師你真是何苦冒這麼大風險去見他?萬一有個閃失我們建行怎麼對得起你?
我大笑說:我吃准了他,量他沒這個膽敢對我輕舉妄動。
再過了幾個月,他的涉案假存單質押款通過其他管道歸還,刑事案件也就不了了之。
再過了一年,他在建行的正常貸款也逾期,經我再次操盤,將他的廠房抵債給建行。
此後我再也沒有見過此人,一晃二十多年過去,聽說他現在東山再起,在外地老闆做得很大,講起當年經歷,仍恨恨地說:我當年差點傷在陳永新手上,咽不下這口氣,有機會還是要報仇。
我一聽不怒反笑:天下哪有你這樣不知好歹的東西!當年我若堅持要追究你刑事責任,你們一干相關人員統統牢底坐穿。我已放你一馬,你反倒記恨於我,不識相!
當然,你哪怕記恨於我,我也不會當回事,當年敢闖你的龍潭,現在照樣不把你放在眼裡。哪怕你現在老闆比我大,你總有個違法犯罪、逃廢債的不良污點,不如我來得清白。若要尋仇,文打官司武動手,隨時奉陪。你本人肯定不是我對手,若召援兵,相信為我兩肋插刀者一定比你多。你非要舊仇未報又添新恨,那就來吧。
早知你這麼不知好歹,還不如當年施重手送你們進大牢算了,婦人之仁,做了回善惡不辨的唐僧和尚,算我看走了眼。
五
也許是與建行的緣分未盡,後來我離開諸暨到杭州經商,基本上已不再做法律業務,但仍有兩樁杭州建行系的案子托人找我代理。
一樁是杭州一家法院在執行的案件,幾年了法院也未採取任何執行措施,我向省高院申請予以監督後執行法官通知我去談判。
一進門我就覺得氣氛不對,那被執行人一副趾高氣揚樣子,而且明顯與執行法官很熟,那法官一邊讓我們自己談一邊翻著我的委託書,嘴上嘀嘀咕咕,說:諸暨的法律服務所來接雙方都是杭州的案子,有點門路。言辭間明顯帶有譏諷,我心中有氣,便懟了回去:法律沒有禁止諸暨人來杭州辦一樁多年未執行的案子吧?
那法官還未答腔,被執行人卻先跳了起來,說我只有一個公墓的股權可以抵給你們,杭州這麼多人總要死的,公墓前景不錯的。
我一聽頭冒三丈,立即嗆他:杭州人還沒死完,建行貸款給你們弄死了。
那人居然用手指我,說:諸暨人,不要太缺德。
我立即格開他的手,見法官也不制止他,心中更來了氣,索性夾槍帶棒一道罵在內:是不是這世道變了,欠債的居然罵討債的缺德,你是不是覺得你今天你在這裡有什麼靠山就敢這樣放肆?把我惹火了,天王老子我都不賣賬!
這樣一來,談判是談不下去了。
後來,委託方大概覺得這塊骨頭實在難啃,就把這筆債權搭在其他包裡轉讓了,我的委託也自行解除。
現在想起此事,仍是餘恨難消。
另外一樁,則是酣暢淋漓,十分的過癮了。
雖然委託方也是建行系的資產公司,但陰差陽錯,欠債老闆卻是諸暨人,在諸暨名聲不小。
一開始他還找朋友向我說情,見我不肯放水,便使了一些陰招。
我也不去理會他,照樣按程式推進,沒想到由他向建行提供抵押並被法院查封的坐落於諸暨繁華城區的房產他居然以低價在促銷,我立即告訴其這個行為將產生嚴重後果。
到了晚上,有個法院的朋友打電話給我,說那人在吹噓,已找領導打招呼,法院不可能拍賣他房產,並稱已找人給建行系資產公司北京總部打招呼,要求浙江公司解除我的委託關係,然後以不屑的口氣說:陳永新與我來較量,憑我在諸暨的勢力,踩螞蟻一樣踩死他!
這一下我被徹底激怒了,立即作出了最激烈的反應:
一、經委託方同意,自費在諸暨日報第一版刊登《資產公司授權法律顧問陳永新聲明》,告知公眾債務人擅自出售抵押查封房產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購房戶權益無法保證,希望已簽購房合同者向諸暨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報案,同時,落款公佈了我的手機號碼。
二、立即擬就了資產公司致法院函加蓋公章後寄出,公函中用了非常嚴厲的措辭:如貴院未及時將被執行人抵押查封房產進行評估拍賣或發現貴院有偏袒被執行人、致使國有資產受損情形,將向貴院上級法院申請監督並向新聞媒體反映。
三、立即向上級法院申請督辦,在其後不久公佈的一批督辦限期執結案件中,此案赫然在曆。
這三記重手拍出,那老闆才真正把我當了回事。
此後,一切執行措施跟上,相關媒體也刊登了《拍賣公告》。
距拍賣開始前三天,忽然先後接到我四個在諸暨城裡也算有頭有臉的好朋友電話,說晚上集體在海港大酒店請我吃飯,原來這傢伙也真有本事,在短時間內居然同時通過關係找到我幾位好友。
我告訴幾位朋友:吃飯我會來的,但飯局上你們不要說案子的事,飯局結束後你們及時退場,我要對他訓斥。
大家都心知肚明,匆匆吃完飯便藉故告辭,我站起身,雙手叉腰說:你不是說在諸暨踩死我像踩螞蟻一樣嗎?現在的情形,被踩死的螞蟻恐怕是你自己吧?
那人拍胸賭咒,說如果講過這句話讓他走在馬路上被車撞死。
我說:你大小是個老闆,男子漢大丈夫,講了又如何?不用這樣像農村潑婦一般賭咒發誓。
然後那人不斷陪好話,並說所欠本金三天內籌齊,希望暫緩拍賣,利息問題再協商。
我一聽還算有誠意,也在我許可權之內,也就當場答應了他。
此後這傢伙再也沒有食言,全部按承諾我的履行完畢。
後來他對我們共同的朋友私下抱怨:江湖幾十年,沒吃過這麼大虧,這陳永新真是油鹽不進、頭上長角,當律師的居然連法院都敢發公函去公開得罪。
我對朋友說:讓他長點見識。
六
雜雜拉拉說些舊事,只是想趁記憶還清晰,對以前做過的事作個記錄,同時也記錄一下我與金融業曾經很深的交集。
當然,所有涉及到的人和事,沿襲我一貫行文風格,無片言隻語虛構。我證據意識比較強,文中所述尤其是文字材料幾乎都有鐵皮櫃內泛黃的檔案袋裡的紙張來印證,所以,既然有膽量公開講,也就不怕任何時候對薄公堂。
今天的文章火藥味重了點,不過天下之事, 凡事總大不過個理字,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說維護國家財產這種抜高的腔調,我總要對得起金融業對我的信任,對得起他們付給我的律師代理費,對得起基本的職業操守。
在九十年代末期,僅我一人經手處置的各家單位金融資產就已上億,自問總算堂堂正正,從未為自己謀過一分不義之財,也未與任何債務人有私下交易,所以今以花甲之年,天天高枕無憂。為人不做虧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門。
聽說現在一些業內敗類,為一己私利,居然可以與債務人私下勾兌,不惜損害委託人利益。這樣的人,不要說做律師,做人都不配。
當然,幾十年金融業法律顧問生涯,得罪的老闆數不勝數,當年及後來揚言要拼命的不少,我也不放在心上,自古道邪不壓正,他們也只是罵幾聲出出氣而已,都來拼命,我十條命也拼完了。
以我這種剛烈的性格,大半生中不知在多少場景中懟過多少我所接觸過的人,雖然常常出口傷人,但捫心自問,從來不說蠻橫無理之辭,也從來不做過頭的事,只是有時太過直率,容易傷及無辜,讓人下不了臺,現在年紀大了,想想曾被我懟過的親友,心下也有歉意。當然,這歉意不包括任何我職業生涯中打擊過的逃廢債分子。
曾有朋友總結:陳永新可以這麼想、也可以這麼做,因為他做的都沒錯,但不一定這麼當面說,要考慮對方的自尊心。
另有朋友插嘴:不說出來就不是陳永新了。
唉!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就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