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

NCC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一出,引起各界譁然,最令人感到疑慮的,就是第18條提到,主管機關如果認為平台上的資訊為謠言或是不實資訊,可以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法院專責視窗必須在48小時內做出裁定,在法院裁定前,機關可要求業者對特定訊息加註警告標誌,這等於是間接管制人民的言論自由,並對特定言論產生標籤化的負面效果。

其實蔡英文和民進黨在想什麼,大家心知肚明,一旦法案在立法院通過,執政者有如取得一把尚方寶劍,想揮向誰就揮向誰,在選舉期間更可以光明正大攻擊政敵,以達到帶風向、影響選民投票意願的效果。

尤其這項法案一定會增加法院的負擔,能不能抽出人力頗令人質疑,而且要裁定是否為謠言或不實資訊,48小時根本是急就章,能夠做出令人信服的公正裁決嗎?法院現在是誰開的?答案在人民心中自有一把尺。

再者,草案還授權主管機關可以透過行政處分調取人民的資料,涉及違法人民個資隱私問題,假端正言論之名,行箝制人民之實,如此惡法一旦闖關成功,形同宣佈網路戒嚴,希望相關單位要拿出良心好好三思,台灣民主前輩流血流汗所爭取而來的民主、自由,就將斷送在民進黨這群政客的手裡嗎?口口聲聲以亞洲民主典範自居的蔡英文,又有何面目面對地下有靈的鄭南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