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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鼎立國際集團」總裁秦庠鈺被控炒股案等,另因吸金逾百億元遭判11年徒刑,定讞前潛逃到泰國被押解返台。高院審理碩天炒股案,8月31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秦庠鈺7年10月,可上訴。
秦庠鈺被控以「金圓互助聯誼會」等名義,非法吸金超過新台幣136億元,最高法院於民國106年間判處秦庠鈺11年徒刑定讞;秦庠鈺還因另外一起吸金686萬元案,遭判3年10月定讞。此外,秦庠鈺還涉及炒作碩天科技股票,一審判刑3年2月,案件正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秦庠鈺於105年間潛逃出境,分別被台灣高等法院與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秦庠鈺於107年9月持偽造護照入境泰國被逮,隨後因護照案入獄,因適逢泰皇生日,而獲大赦,並於109年9月15日提早出獄,被調查局等單位押解返台。
高院指出,秦庠鈺等人共同操縱或幫助操縱碩天公司股價,破壞證券市場交易機制,混淆投資人判斷及市場供需價格,造成碩天公司股價悖離市場機制。高院審酌此案犯罪所得高達8億5275萬多元,對國家金融、經濟秩序所造成的危害非輕,依證券交易法的高買證券罪判秦庠鈺7年10月徒刑。
此外,同案被告周鼎及陶然判刑7年半;陶易森及葉治平判刑5年10月;前媒體人陶煥昌幫助高買證券罪判刑1年4月,緩刑3年;陳信宏散布不實資料罪判刑1年7月,緩刑4年,須向公庫支付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