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消防局提供)

〔本報綜合報導〕彰化喬友大樓去年大火,造成4死21傷,死者中包含1名為救火殉職的消防員陳志帆。儘管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指揮體系及相關人員的違法疏失,但彰化地檢署竟不起訴現場指揮官,不起訴書內容更傷害當天去現場救火的每一名基層消防員,殉職消防員家屬表示「不會放棄再議」。

殉職消防員家屬10日與委任律師陳孟秀、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及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召開記者會。陳孟秀指出,去年11月陪同受害家屬到彰化地檢署提出告訴,是希望透過個案的糾錯,來看見不論是個案中指揮體系的混亂,以及其他長久以來存在消防體系的各項問題。

在提告過程中,提出相當多證據,包含消防局、內政部及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都已明確指出帶隊官未落實「三層安全管理機制」、「同進同出原則」;而現場的火場指揮官以及總指揮官,在現場沒有積極統整現場資訊、指揮調度不當、沒有依照相關作業規範編制「快速救援小組 RIT」,才是造成消防員受困於火場中長達6小時,卻等不到救援最終身亡。

然而,彰化地檢署在歷經將近一年的調查後,針對數名現場指揮官作出不起訴處分,且不起訴的理由竟包含:被害人罹難是因為「現場火勢太大、大樓溫度過高」、殉職的消防員「自己沒有及時撤離火場」等。

陳孟秀質疑,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是在指責火場第一線的消防員最終沒能被成功獲救都是自己的錯?卻對帶隊官的自行脫隊、指揮官的失當責任視而不見?他表示,接下來將對不起訴處分提出再議,希望法律應該成為每一位英勇消防弟兄的後盾,而非壓垮第一線基層消防人員士氣的最後一根稻草。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祕書長陳彥凱則指出,此次不起訴處分書的內容忽略了火災現場實務工作的情況,火場複雜並不應該成為合理化殉職發生的唯一說法,促進會將會持續監督喬友案後續的改革進度,接下來也會嘗試以群眾募資的方式,尋求設立紀念碑的可能性。他呼籲,社會大眾持續關注喬友殉職案,關注消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