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高虹安臉書)

〔本報綜合報導〕民眾黨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16日由北檢改列偵字案偵辦,依貪污等罪諭令60萬元交保。新竹縣政府民政處指出,依據地制法規定,縣市首長若涉貪污治罪條例等,起訴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即停職,由副縣市長代理。

高虹安遭指控聘用前助理、男友李忠庭涉嫌詐領助理費,並要助理繳納所得作為公積金,還運用公積金代墊私人支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台北地檢署傳喚高虹安等人偵訊,16日將高虹安改列偵字案被告,諭令新台幣60萬元交保。

新竹縣政府民政處人員表示,根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首長若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起訴經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將停職,由副縣市長代理。

若案件經二審改判無罪,可復職;但判刑確定者,將解職,並於3個月內完成補選,但若剩餘任期不足2年,就不再補選,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至任期屆滿。

高虹安19日開記者會公布第一波小內閣人事名單,其中,副市長一職將由高檢署檢察官蔡麗清出任,蔡麗清若以檢察官背景接掌副市長,是否會將新竹棒球場的缺失列為首要調查任務,讓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放棄追殺高虹安,值得密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