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台灣 面向大陸 放眼世界
〔本報綜合報導〕12月26日晚,大陸相關部門發佈公告:一、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二、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採取的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2023年1月8日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對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對新冠病毒感染者實施分級分類收治並適時調整醫療保障政策;檢測策略調整為「願檢盡檢」;調整疫情資訊發佈頻次和內容。依據國境衛生檢疫法,不再對入境人員和貨物等採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