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涉為台北市議員林杏兒樁腳提供資金,以現金行賄當地里長,士林地院裁定他800萬元交保候傳。蕭景田4日主動辭去中常委、彰化縣黨部主委等職務。依據規定,蕭景田請辭後,中常委遺缺將由本屆中常委選舉落選頭的高雄市議員黃紹庭遞補。

檢調獲報,國民黨士林、北投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人,涉嫌以現金6000元至1萬元不等金額,向里長買票,不少收到錢的里長因害怕而不敢動用。

檢調追查後,約談曾繁川、蕭景田、林杏兒與多名里長,曾繁川被以5萬元交保候傳,其餘訊後請回,但蕭景田2度未到案,士林地檢署2022年12月29日對蕭景田發布通緝,並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蕭景田3日自行到案,法官認為,蕭景田涉犯違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依多名證人證述及卷證資料,足認行賄犯嫌重大。且日前檢調發動搜索,前往蕭景田位於彰化的住處時,蕭景田竟然自屋後翻過圍牆逃逸,顯然不願意面對調查,足認有逃亡之虞,裁定800萬元交保。不過檢方已表示,將提起抗告。

蕭景田4日發出聲明,將辭去中常委與彰化縣黨部主委等職務。至於國民黨內部的排黑條款,是否會用在蕭景田身上,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林家興說,當司法程序到達一個階段,有符合適用黨章的部分時,會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