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台灣 面向大陸 放眼世界
〔本報綜合報導〕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遭爆替國民黨新科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買票,行賄多名里長。根據週刊報導,一名士林區的國民黨W姓女里長證實被買票,也錄下國民黨士林北投區執行長曾繁川說是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拜託蕭景田給大家的。對此,黃呂直言,對相關不實報導研究提告。
全案緣於蕭景田、曾繁川涉嫌為求林杏兒當選,以新台幣1萬元、6000元不等代價行賄多名里長候選人。檢調去年底發動搜索、約談,蕭景田卻遲未到案說明,直到檢方發布通緝8天後才到案。但蕭景田被檢方聲押兩次都被法官裁定交保,士林地院7日裁定蕭景田1500萬元交保,且不得再抗告。
根據《鏡週刊》報導,檢方之所以堅持抗告,就是怕蕭景田潛逃,且檢方已經握有蕭景田等人登門拜訪的行賄影片;此外,一名士林區的國民黨W姓女里長也向《鏡週刊》證實被買票,但自己並未收下賄款,並錄音自保。該名W姓女里長表示,自己曾透過管道向黨中央傳達相關訊息,也希望黨主席朱立倫啟動調查卻被已讀不回,因為擔心國民黨被黑金掌控,才決定出面。
對此,黃呂錦茹受訪時直言,她去年底要操盤國民黨台北市長、32席台北市議員與全市數百位黨籍里長候選人選舉,光用一般常理就能了解,盤這麼大,她怎麼可能針對哪一席花錢買票,若只幫林杏兒買票,其他的各席怎麼處理?
黃呂錦茹說,檢調或媒體不能無的放矢,尤其是媒體,說她拿錢給蕭景田買票等任何指控,都應該要有憑有證;市黨部人士也直言,以蕭景田財力,如果真的要做什麼,怎麼還需要黃呂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