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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新北市立火化場與殯儀館13名公務人員涉嫌長期收受殯葬業者新台幣數百到數千元不等紅包,檢警11日帶回13名公務員及殯葬業者12人等被告到案說明,新北檢12日凌晨複訊完畢,聲請羈押禁見火化場林姓員工,火化場席姓班長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其餘公務員10萬元交保。
檢廉調查,新北市立火化場班長席男與火化場另8名員工涉嫌長期收受殯葬業者現金,並配合特定時辰入塔安置,優先火化及迅速、妥善、謹慎處理往生者火化及撿骨事宜。林男等4人則是新北市立殯儀館遺體冷藏室臨時人員,涉嫌長期收受殯葬業者現金,配合讓遺體進館過程順利。
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1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等兵分53路搜索,通知13名公務員、12名殯葬業者等共25名被告及1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複訊後,認13名公務員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聲押禁見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的林姓被告。
業者部分,檢察官認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諭知陳姓與呂姓業者分別以10萬元與1萬元交保,其餘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