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台灣 面向大陸 放眼世界
〔本報綜合報導〕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指控任職台南市政府期間疑涉性招待,請辭獲准。高檢署18日說明調查結果,認為當年南檢偵辦程序無違失,無積極事證認定陳宗彥涉貪污罪;媒體報導涉貪瀆部分,另分他字案調查。
民眾黨立委陳琬惠17日爆料,陳宗彥任台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長時,曾多次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而陳宗彥涉及貪污治罪條例部分,偵辦進度不了了之。對此,陳宗彥召開記者會否認接受招待,不久後火速請辭獲准。
台南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王姓業者102年涉嫌妨害風化案件,另發現業者涉嫌行賄,並於103年簽分他字案偵辦,案經偵查後,認業者所涉貪污案,因查無具體不法事證,因此於104年簽結。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指出,媒體報導陳宗彥所涉案件,指是從商場使用執照申請變更為視聽歌唱場所及飲食店,依法需進行室內裝修及符合防火要求等規範,且經相關公會審查通過後,再由工務局做最終核准。
工務局表示,局內1年平均收到約160件申請案,從申請到核準時間約1年;新聞報導指涉案件,依市府記錄是民國102年10月掛號,103年1月圖說核准,同年10月完工核准,前後約1年,符合類似案件平均處理速度,沒有異常提前或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