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台灣 面向大陸 放眼世界
〔本報綜合報導〕本月15日正式公布《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但衛福部國健署公布相關子法「僅給7天預告期」,有違過往法規60天預告期常態,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批評立法院淪菸商棋盤,國健署「逃避國會監督」。
對此,國健署強調縮短7天是「為維護國人健康」,且對加熱菸等指定菸品審查的態度是「無預設立場、無時間表」。
近年新型菸品氾濫,電子煙、加熱菸實體店面早已在台灣各縣市林立,甚至青少年族群使用量也逐年倍增。國健署去年起修訂「菸害防制法」,堅持禁止電子煙、開放加熱菸的態度,一路以來屢遭外界批評「為菸商開路」,今年完成修法後,近日國健署公告相關子法給出預告期時間過短,再度遭民團批評「急於讓加熱菸合法上路」。
林為洲指出,在這次菸害防制法修法過程中,感覺立法院淪菸商棋盤,甚至連衛福部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都在立院開議前7天就先公告實施,讓立法院來不及監督。
林為洲表示,相關風險評估辦法涉及加熱菸何時可開放進口,依照規定除非有例外情形,否則訂定法規辦法要先公告60天以讓各界提出意見。不過這次風險評估辦法卻只有公告7天,在立法院開議前就到期。而衛福部這次縮短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公告期,理由是因要配合菸害防治法施行,所以有盡速對有健康風險不明之菸草產品管理必要,特縮短預告期。認為這理由很荒謬且無理。
林為洲指出,由於目前市面已經有加熱菸在市面流通,在沒有完成風險評估前就應先查禁,而不是想辦法讓這些菸品就地合法,質疑背後是否有重大菸商利益希望能盡早上市。